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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22: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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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请市**同意,拟按程序对《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的 A24地块规划用地指标进行修改。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与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海口市核心位置海口湾区、万绿园以北。
二、调整原因
为贯彻落实ZY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加快推进葫芦岛围填海项目整改工作,拟对 A24地块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为:
三、调整内容
1、该地块曾于2014年4月进行控规局部调整,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B14),容积率≤1.2,建筑密度≤20%,绿地率≥50%。本次调整结合葫芦岛整体概念性规划编制单位现阶段研究成果,将A24地块(葫芦岛)分为14个地块,调整为以公园、观光塔、酒店、展览馆、会议馆为主的游客游览区域,具体控制指标详见图则。 2、修改后的A24地块用地性质和代码按现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四、公示主要图纸
划重点:
原先规划为需建设200M以上地标酒店,
现在调整为,调整为以公园、观光塔、酒店、展览馆、会议馆为主的游客游览区域。建设一个350m观光塔,其他建筑一般不超过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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