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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2 1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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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2018-132地块位于青秀区桂海外环高速东侧、凤岭南路南侧,出让蓝线图编号:CR0101201800026,宗地号:450103450002GB02601,实际出让面积76157.40平方米(折合114.236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3.5(其中住宅容积率≤1.715);各类建筑面积分别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商务5%-10%、居住45%-49%、其余为零售商业。建筑密度≥28且≤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东高西低、北高南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2481㎡,用地面积≥3780㎡,室外活动场地面积≥520㎡,选址应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幼儿园建成后需无偿移交**。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8-060)的规定执行。
GC2018-132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7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400万元。
二、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须自持出让地块零售商业80%以上产权建筑面积,持有时间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期间不得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可在同一控股股东的控股公司之间进行整体转让。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青秀区**签订地块项目自持产权履约监管协议书。
(二)竞得人须承担南宁市林里桥小溪(盘古路—开泰路)水系改造工程(平行凤岭南路东西向的水系改造方案)建设。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青秀区**签订地块水系改造履约保证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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