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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常住建〔2019〕7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街道空间品质,改善交通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由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其中,交通综合整治工程由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综合整治、广化桥便桥和交通综合整治工程。
1、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位于怀德北路、东西横街、晋陵中路、市河、公园路、延陵西路包围的范围,包括铺装提升、绿化提升、城市家具及市政设施、树池篦子等。
2.广化桥便桥工程。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跨老运河桥(广化桥)两侧,包括道路、桥梁和管道工程。
3.交通综合整治工程。北至关河路,南至劳动路~勤业路,东至丽华路,西至长江路,包括道板停车阻车石、护栏、标志标牌、违停抓拍设备、斑马线等。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545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0-48-01-32527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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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枫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续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青枫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续建)可行性研究的报告》(常城管〔2019〕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城区老公园设施安全更新维护,提升公园为民服务能力和生态功能品质,原则同意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实施青枫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续建)。
二、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位于现有青枫公园内,总面积约9500平方米,土方调整约7000立方米,虹道假山堆砌8000吨,公园主环道约130米。工程内容包括土方、景观、绿化、安装、亮化工程以及新风系统、公园无线覆盖、一键求助、客流分析设备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469万元,其中:工程费2089万元,其他费用262万元,预备费11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018-320404-78-01-31287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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