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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9 2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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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温州进行强镇扩权改革,龙港作为试点之一,扩充了土地使用、财政支配、行政审批、事务管理“四大权限”,并建立综合管理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
两年后,龙港入选浙江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进一步在地权、财权、事权等探索配套政策。
“几轮扩权一定程度上对龙港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但不稳定的机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特大镇发展自主权不足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上述报告指出,必须给予龙港更大的自主权,通过制度变革赋予其稳定的权力,“撤镇设市”是根本之路。
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包括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
含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县区)、部分建制镇,其中仅有的两个镇是龙港镇、吉林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龙港被赋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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