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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即合淝,隋代以后省去淝字的三点水。但在少数老地图上仍标注合淝。但是地方是一样的。
2、合肥之名得源于淝水。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云:夏水暴涨,施(今南淝河)合于肥(今东淝河),故曰合肥。唐人以为 《尔雅》注肥字为“出同而归异”,即淝水出同一源,而东南向的南淝水注入巢湖,归长江;西北向东淝水,经寿春入淮河。无论二者孰是,则合肥之名与淝水之关系莫大。
3、合肥之名,历代多有变更。三代之时,合肥地属虎方一类,后又庐国,是为子爵国。秦一统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则合肥地属九江郡,其时已有县名。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改淮南王国为淮南郡,辖合肥等县。可见合肥得名还应早于此。东汉光武帝元年(公元25年)改合肥县为合肥侯国。汉献帝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废合肥侯国,恢复合肥县。三国时期,合肥县属魏,改为扬州治所。南朝时宋置南豫州,于旧合肥县地置汝阴县,为南豫州南汝阴郡的郡治之地。梁武帝太清元年(公元547年)置合州,汝阴属合州汝阴郡,为州、郡治之地。北周宣帝大成元年(公元579年)合州为北周占领。至隋文帝开皇元年(公元581年)改汝阴县为合肥县,改合州为庐州,合肥属庐州,为州治之地。从此,合肥地名就固定下来未再改过。宋为庐州治所,元为庐州路治所,明为南直隶庐州府治。清为江南省庐州府治,后为安徽省庐州府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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