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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时讯] 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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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09: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气质先生FeiYang 于 2018-8-25 23:18 编辑

(一)落实**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有欠缺。**城市工作会议“多规合一”和“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等要求落实方面存在空白地带,规划不一、相互打架现象多发。个别县区的产业集聚区、住宅项目等与上位规划不衔接不相符,如新安县磁涧镇的洛新产业集聚区和伊川县开发的“龙门一号”房地产项目,都位于洛阳市四期总规确定的生态廊道用地范围内。

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

主要整改措施:

1.针对“多规合一”问题。下一步,我们在规划编制中严格遵循“多规合一”理念,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各类规划空间控制线的充分衔接,统筹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具体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统一规划编制期限和时序。二是建立规划空间布局约束框架。三是改革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实现“一张图”管理模式。

2.针对“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问题

(1)加强控规公开性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控规初步成果编制完成后,积极组织由文物、教育、国土、水务、消防、电力等部门和各方面专家参加的评审会,加大部门及专家参与控规编制的力度;二是控规成果在报请市**批准前,严格落实省、市规划公示制度,将规划成果在网站及规划展示馆(建成投用后,下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同时将公示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在网站及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方便群众参与;三是控规经**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将控规成果通过网站、规划展示馆或新闻媒体进行公布,方便公众查阅。

(2)加强控规强制性方面。一是严格规划实施。控规是做出规划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在项目审批中将严格落实控规相关内容及指标,严格依据控规提出规划技术要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严控规划调整。经批准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控规,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即:先对控规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向市**提出修改控规的建议,待市**批准同意启动控规调整后,再按法定程序对原控规进行调整并重新报批;三是严格监督监管。通过网站、规划展示馆及日常工作交流,加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控规,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规向规划部门查询,及有权向规划部门举报或控告违反控规的行为,形成公众参与规划、公众监督规划的氛围。四是组织专家及文物、教育、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已对《洛阳大数据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洛龙区核心区控规》《瀍河以东、焦柳铁路以西、中州东路以北、陇海铁路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清宫周边用地(道北二路以北)控制性详细规划》《华山路以东、中州西路以北、涧河以西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洛阳市吉利区生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洛阳高新区丰李片区[一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专家评审。五是年初以来出具了开元大道与苏秦街西北角地块、芳林路东侧地块、乐天街与牡丹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地块等9个地块规划技术要点通知书;核发的希真街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汉宫路与经八路西北角地块、关林路与望春门街东南角地块等24个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均严格按照控规办理。六是按程序对《洛龙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论证报告》进行了论证评审,并将论证情况上报市**。市**批复同意,已启动控规调整。七是给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发放《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近50余套。通过城乡规划局网站进行了27个地块的公示。

3.针对个别县区的产业集聚区、住宅项目等与上位规划不衔接不相符的问题。一是我局今年已编制完成了《 “一中心六组团”空间战略规划》,该规划对中心城区六组团县(市、区)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规划要求,并作为相关县(市、区)编制新版城乡总体规划的上位依据。二是我局正在开展洛阳市五期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设计单位将于近期到我市进行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我局已将各县(市、区)的规划衔接工作列入计划,以确保各县(市、区)的规划建设符合市五期总规要求,并将各县(市、区)的规划合理诉求反馈落实至五期总规成果。三是我局代市委市**拟定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并下发,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总体规划报批前必须通过市规委会审查。截至目前,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及宜阳县总规已通过了市规委会审查;伊川县总规成果也报市规委会审查,现正按市规委会意见进行修改;其他四个县总规将于近期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四是我局积极履行市域规划行业指导部门职责,主动督促并参与各县(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的审查工作,并按照上位规划提出具体要求。例如,在组织孟津县会盟镇总体规划评审时,明确要求设计单位对镇域内洛阳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廊道区域进行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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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4 09: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城市会议提出的“塑造城市特色风貌”落实有欠缺。目前尚未牵头组织我市总体城市编制,缺乏对整体城市的风貌设计,造成城市整体风貌形象差、问题多、没特色。如市**往南的城市时代轴线两侧,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均为商业用地,但是周边却安排成住宅,同时两侧建筑高度缺乏变化,天际线没有韵律,城市形象单一。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整改措施:

1.我局将严格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控制涉及城市整体结构布局的非强制性内容,在城市实施管理中,要为后人留空间,保持城市发展定力。

2.严格按照市委市**提出的“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显山露水、通风透气”的要求,编制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严格把关,落实市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制度,充分征集专家意见。

3.按照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生态城市及新的城市设计理念,对2010年版《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修订,提高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绿地率、停车位配建等标准,对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等提出新的要求,力求打造更宜居的居住环境。

4.对城市区新出让的居住地块,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容积率力争控制在3.5以内,降低城市居住用地容积率,提升居住用地宜居度。

5.严格落实城市设计内容,在建筑方案审批把关中严格按照城市设计确定的建筑高度、风格、布局进行控制。

6.严格按照《洛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要求,中心城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按程序提交市规委会进行审议。

7.按照古韵新风的整体建筑风格要求,对新批的建筑风格进行严格把关,塑造既体现现代风格,又融合城市文化元素的城市特色。

8.结合中心城区内各区域传统建筑特色、城市资源条件和当代规划建设实践情况等,以“特色营城模式、特色风貌引导、特色景观营造、特色天际线”为重点控制要素,对不同区域 、不同类型的建筑风貌区,进行规划设计。在各个重点区域对建筑类型、建筑机理、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材质、建筑装饰等提出具体控制导则,并形成建筑风貌控制图则。

9.结合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从城市总体、专项、项目三个层次强化规划引导,并保持规划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深化对建设项目的统筹,强化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

10.针对“市**往南的城市时代轴线两侧,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均为商业用地,但是周边却安排成住宅,同时两侧建筑高度缺乏变化,天际线没有韵律,城市形象单一”问题。进一步核查相关资料发现,将市**中轴线两侧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建设的高层建筑是在2009年10月召开的第四次洛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上确定的,会议对新区核心区城市轴线设计进行了研究,会议明确:为塑造现代化的新区城市形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会议认为新区作为未来城市核心区域必须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多出精品;必须坚持城市形象与建设进度并重,以形象为主;必须对原规划进行重新审视,注重城市景观和经济效益。作为重要城市景观节点的新区城市轴线两侧应规划建设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小高层及多层建筑。

目前项目已经建成,为优化周边的空间和环境,我局已经组织编制了《洛阳高铁龙门站周边区域城市设计》,同时与洛龙区进行沟通,将城市轴线附近未开发的用地纳入城市设计范围,进一步完善周边的城市功能,提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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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09: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不一、相互打架
疏密有度、错落有致


规划上的人可真是不作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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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4 09: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较真碰硬不够,规划引领调控作用待提升

(一)规划编制不科学,项目“绑架”规划,控制性规划与总体性规划不符问题突出。部分项目在不符合总规的前提下,违反工作程序,仅仅依靠规划局局长办公会、专家会或专题会,在未上规委会的情况下擅自调整控制性规划,造成项目后期矛盾丛生,个别项目更是引发信访集访等问题,在抽查核实的33个项目中,建设工程用地性质与总规不符的有13个,不合规项目达到四成之多,其中保利.林语溪、万众E家二期、国宝花园、华源.凯旋广场和曼哈顿广场二期等5个项目侵占部分公共绿地或生产防护绿地。碧桂园凤凰湾项目,2011年3月调整区域控制性规划,将用地性质由生态廊道变成建设性用地,但项目控规和出让用地性质不符合我市四期总规;老城区史家沟村改造开发地块的保利.林语溪项目,部分建设用地与市四期总规所规划的绿地冲突,在已经颁发面积为20.22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共有3.75万平方米土地为城市绿地,后无奈折中采取绿地置换的办法进行运作,但依然违反国家城乡规划法有关禁止擅自改变绿地用途的规定。此外,抽查最新一期卫星图斑发现,在总规强制性内容图斑涉及的12个项目中,全部存在改变总规用地性质问题,其中3个存在控规改变总规现象,如西工区大路口小学项目总规上为工业用地,但查看控规发现该项目选址被明确为中小学用地;道北220KV变电站项目占用了总规中的生态廊道用地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整改措施:

1.加大对不符合总规强制性内容要求的控规进行调整。一是结合总规厘清现行控规不符合总规强制性内容的区域范围,对该区域范围内不符合总规项目的暂时停止审批,避免形成新的遗留问题;二是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对违反总规的控规进行调整,对近期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出让的地区,优先进行控规调整。截止目前,老城区2个不符合总规强制性内容的控规调整方案已完成专家评审,洛龙高新区、瀍河东出口、道北310沿线等3个控规正在对照总规编制调整方案;此外新编制的大数据产业园控规、吉利区生活区控规、洛铜区域控规、瀍河区瀍河以东焦柳铁路以西中州路以北区域控规、洛龙区核心区域控规、丰李片区一期控规等6个控规,已完成总规符合性审查和专家评审,将按程序提交市专题会审议。

2.加大对新编控规符合总规强制性内容的审查力度。对新编控规,在常规审查的基础上,首先重点审查总规强制性内容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总规强制性内容的控规不予提交专家会及规委会审议。

3.加大对项目符合总规情况的审查。在日常规划审批过程中,除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控规外,增加是否符合总规的审查环节,对违反总规强制性内容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手续,对不违反总规强制性内容的项目按照控规及时进行办理。

(二)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在抽查的33个项目中,涉嫌违规审批的有11个,其中以会议或会议纪要决定项目审批的有6个,如华源·凯旋广场项目,在无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仅仅依据市规划局2016年第25次局长办公会,擅自改变房屋性质;丹尼斯九洲广场项目,依据2016年2号专题会会议纪要,将地块二的容积率由3.0增至3.16,居住面积由不超过20%调整为65%。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整改措施:

1.加强法规学习。加大规划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规范审批程序。按照新的技术规定及各类规范要求,建立信息化辅助决策系统,改进工作方法,严格把关,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减少人为干预。

3.完善规划管理体系。从报批报建、规划编制管理、批后管理、违章查处、公众参与等方面完善规划法规体系。理顺市与县的关系,在全局谋划的同时,充分调动各县(市、区)积极性。重点统筹对全市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各层级空间的规划变化和职能分工,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管理职能与事务权限。根据《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完善各类下位规划,避免规划之间相互打架的现象。

4.坚持公示制度。按照《城乡规划法》及《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进行公示,特别是对涉及规划调整的建设项目,加强规划公示和听证,今年先后在洛阳日报发布听证公告4次。

5.全面梳理项目。对巡察期间抽查的33个项目中涉嫌违规审批的11个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项目存在的问题,分类处理。

针对“华源·凯旋广场项目,在无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仅仅依据市规划局2016年第25次局长办公会,擅自改变房屋性质”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阅相关资料,当时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将项目由1-2层为商场、3层为办公、4-25层为公寓调整为1-3层为商业用房,4-25层为办公用房,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华源·凯旋广场项目出让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类别代码大类为B,其主要为“各类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内的事业单位用地”,其中商业为B11,办公为B21,都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将其从商业调整为办公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也不涉及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二是我局调整后的建筑使用功能与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完全一致,符合相关报批手续和要求。三是2016年11月24日,市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办证问题时,认为:“该项目列入城市区棚改项目库,在2016年12月底前完善手续免于处罚。鉴于该项目已建成,为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同意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12月我局按重要建筑上报市政府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针对“丹尼斯九洲广场项目,依据2016年2号专题会会议纪要,将地块二的容积率由3.0增至3.16,居住面积由不超过20%调整为65%”问题。具体原因如下:一是调整前后项目开发建设总面积未发生变化。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展,2015年12月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九洲广场一二三地块规划方案评审会,建设单位按照评审会要求对方案进行了完善,2015年12月13日下午,市领导在市政府20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该项目推进协调会。为妥善处理好九洲池周边的空间关系,协调九洲池与天堂明堂之间的环境,会议明确要求:(1)沿定鼎路文创部分建筑高度整体降低,从原来的6层压缩至4层,同时由南至北高度渐进,南侧二层,依次向北递增至四层。(2)地块三购物中心东侧步行街建筑高度由原40米高的高层降为不超过15米的三层,购物中心东侧立面要进行退台处理。(3)地块三减少的面积增加至地块二北区城墙遗址北侧住宅建筑,高度限高由60米调整至100米。调整后地块三减少面积2.1万平方米,容积率由3.0降为2.55;地块二增加面积2.1万平方米,容积率由3.0增至3.16;地块二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20%调整为65%。二是批准项目总图和方案后,由于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也没有实施。目前市委、市政府根据隋唐洛阳城国家历史文化公园的建设需要,结合丹尼斯九洲广场周边项目实施情况,与丹尼斯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接,针对项目未实施的一、二、三地块,将对丹尼斯九洲广场地块一、二、三规划方案进行调整:(1)收回原出让给丹尼斯九洲池周边土地地块一132358.18㎡(合198.54亩 )、地块三48946.78 ㎡(合73.42亩 )、地块二20148.01㎡(合30.22亩 );(2)将玻璃厂路向东扩宽至40米,占用道路东侧丹尼斯用地10米,占用土地3939.64 ㎡(合5.91亩);两项合计收回土地205392.61㎡(合308.09亩),减少开发面积364697㎡。收回用地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和展示,满足国家历史文化遗址公园建设需要,目前正与项目单位对接调整方案,待方案成熟后上报市规委会审核研究。[/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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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09: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知道违反规划,已建的工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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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4 09: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5.针对应天门复原展示工程项目整改情况:该项目是国家批准的“十一五”重点大遗址保护专项之一。四期总规为保护遗址将该区域规划为文物古迹用地及中州渠绿地并保留了原城市道路。按照国家文物局2010年批准的《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7-2020)》,应天门遗址处于定鼎路原路之上,并被列入近期需实施的展示项目。因此,国家批准应天门复原展示工程与四期总规并不矛盾,为保证应天门复原展示工程实施,我市编制了定鼎路绕行方案和中州渠改线方案,并已全部实施,合理解决了道路、绿地、河渠和该工程的矛盾,因此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符合规定。对于其他6个存在随意变更情况的项目,其中S-42图斑为惠普中心(三角绿地)项目,目前该地块市**已收回恢复为绿地广场(文博体育公园);另外,洛浦公园提升2个项目、安乐镇中岗旧货市场和化工市场2个项目、安乐镇郑村钢材市场等共5个项目未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已由规划监察支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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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4 09: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2.分类处理存在问题。一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退让不够且已实施项目,如古墓博物馆壁画保护研究中心、苗南整村改造、曼哈顿和升龙天玺4个退让间距不够问题,于5月14日集体约谈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高开发企业和设计单位的思想认识,宣传规委会制度和城市管理新要求,提高其行动的自觉性,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万众e家、熙园、实验中学教学实验楼、鸿景苑、苗南村整体改造、中储金谷地块棚户区改造等14个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我局按照新的技术规定对方案进行优化提升,完善停车位、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配套设施,待修改完善后上报市规委会研究。如香榭里·兰沁苑 、香榭里·畔山兰溪(二期)和保利林语溪 3个项目,重新修改完善方案后已提交市规委会研究通过。提高了小区配套设施,优化了建筑风貌。督促香榭里·兰沁苑建设单位在项目东区未开工部分扩大了二层停车库的范围,增加机动车停车位215个,增加非机动车停车位1532个;香榭里·畔山兰溪(二期)在项目东区未开工部分扩大了车库范围,增加机动车停车位832个停车位,增加非机动车停车位2997个;保利林语溪项目提高停车配比,达到户均1.0,增加非机动车停车位1486个,完善公共和基础配套设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针对“如洛阳市古代壁画保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洛阳市专题规划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项目东侧退让地界仅仅3米,不符合《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应该退让6米的要求;研究中心新建部分与原有建筑物之间间距6.75米,不符合《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多层建筑物间距要求”问题。

经查阅当时资料,当时专题会同意该项目,具体原因如下:一是洛阳古墓博物馆为中轴线南北对称的建筑布局,研究中心位于地块东侧的现状办公区域东侧,生活区南侧,地块东西向约30米,南北长约63米,同时地块西侧和北侧均为多层建筑物,新建建筑与有关建筑之间还需预留消防间距,如退让6米,建筑的院落空间和内部空间将非常局促,同时建筑面积和研究中心的功能也无法满足需要。二是新建建筑北侧为现状的生活区,生活区现状建筑退让东侧地界3米,南侧新建建筑退让3米是为了与北侧建筑拉齐,符合古建筑规整有序的布局原则。三是古墓博物馆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周边均为农田,不涉日照、通风等相邻物权。四是新建建筑西侧为办公建筑,北侧为附属生活用房,两侧紧邻建筑均为非居住建筑,按照技术规定要求,非居住建筑间距不用考虑通风、日照等要求,只需满足消防间距和防火要求即可,6.75米的建筑间距满足不低于6米的防火间距要求,符合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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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4 09: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7.针对洛阳金元古城整治与保护项目,洛邑古城项目违法建设整改情况。洛邑古城项目2014年被河南省发改委批准为第一批A类重点建设项目,2014年11月3日,我局批准了该项目总平面图,2015年8月开工建设,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时现状:部分地上一层在建,部分地下一层在建),我局于8月15日向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5年洛规停字第098号),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金元公司没有停止施工建设,2016年6月,我局又向金元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年洛规停字第36号)。

经调查了解,该项目经市**批准,并有市**会议纪要(〔2014〕142号),市**一直督促项目推进,每周汇报进度。2016年1月,金元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项目也于当年被住建部卫星航拍监控,作为重点图斑要求我市整改,住建部、住建厅多次亲临现场查看,住建部驻洛督察员对此项目的整改工作直接督办。

2016年至2017年期间,我局会同住建部督察员、老城区主要领导一直与建设厅、住建部汇报沟通建设方案。2017年3月,我局主要领导带领支队和相关科室人员,到古城一期现场,与老城区**、金元公司负责人开会,会议提出了对此项目的处理意见:对占压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的已建成部分进行拆除,有条件改造的拆除外墙,恢复为亭子等,作为公共活动场所使用。依据上述处理意见,我局对此项目立案处理。2017年4月6日,市专题规划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此项目下步规划手续办理问题明确意见:进一步向住建部汇报后,提交市规委会研究。2017年11月,我局对金元公司违法建设行为按法律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内容:(1)依实测图为准,限15个工作日内拆除实测图中D-A、D-12、D-13、D-17建筑物,其它建筑物按我局出具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2)按建设工程造价9%罚款人民币叁佰柒拾肆万贰仟捌佰玖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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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09:55: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鼠标右键 发表于 2018-8-24 09:48
规划上的人可真是不作为啊

这也不能完全怨规划局。很多项目严格按照规划根本没办法实施。比如城中村改造,好些个项目都是生态廊道和绿地,如果不改住宅,那地方永远是城中村。对于空地,应该严格按照规划,严谨随意变更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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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4 09: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http://www.lysghj.gov.cn/news/show_4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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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0: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超级干货啊,强烈支持。

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显山露水、通风透气。容积率控制在3.5以下,提高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绿地率、停车位配建等标准,对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等提出新的要求……

像盛唐至尊那样的一堵大墙式的高密度小区再也不要建了。大平头也拜拜了。

会议对新区核心区城市轴线设计进行了研究,会议明确:为塑造现代化的新区城市形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会议认为新区作为未来城市核心区域必须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多出精品;必须坚持城市形象与建设进度并重,以形象为主

应该市里也后悔兴洛湖两侧搞成高密度的大平头的住宅了,当初是要进度不要质量,现在是质量为主,质量进度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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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0:14: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怒独僧 发表于 2018-8-24 10:08
二楼超级干货啊,强烈支持。



还真不知道当初兴洛湖两边规划都是商务楼,也不知道当初出于何目的改变为住宅?其实没必要全部商务楼,只不要把临兴洛湖的一栋该为公寓和写字楼即可。外立面必须全玻璃幕墙。类似驻马店西站高铁商务区。一片玻璃楼楼,楼虽不高,形象却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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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0: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舞梅花 发表于 2018-8-24 10:14
还真不知道当初兴洛湖两边规划都是商务楼,也不知道当初出于何目的改变为住宅?其实没必要全部商务楼,只 ...

现在是城市形象和建设进度并重,
当初估计是看新区填空速度太慢了,就放了一批住宅过来加快建设进度的。

其实住宅也未必影响形象,主要还是等级太低,高密度、大平头,和新区“人住在公园中”的初始定位相差甚远,领导门站在市政
府大楼上看过去心里应该比咱们还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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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0: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不说,希望以后在住宅小区密度方面真真切切下点功夫,现在的小区普遍密度太高了,拥挤,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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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0: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舞梅花 发表于 2018-8-24 09:55
这也不能完全怨规划局。很多项目严格按照规划根本没办法实施。比如城中村改造,好些个项目都是生态廊道和 ...

我说的怪罪规划,是两点:
1、是各个区县各自为政,互不衔接,没有通盘考量;
2、对高层建筑没有合理规划引导错落有致,你看现在那一大片密密麻麻的一样高,跟码麻将牌一样。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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