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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9 1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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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镇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桃渚城抗倭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面积21.4万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109.3万平方米。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55.9万平方米;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53.4万平方米。
保护与利用:桃渚城尽量以保护原状为主,经整修后结合城内文物古迹,可作为桃渚风景区主要的人文景观,供游客观光游览,同时可增加抗倭史迹陈列,开辟为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内的建设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按规划要求在建筑高度,形式,风格上与原有建筑保持协调,维护古城风貌。
2、烽火台
主要分布在桃渚上堂狮子山、石柱等处。其中上堂狮子山烽火台保存较好。
保护范围:按烽火台台基四周各延伸3米。
保护与利用:沿海烽火台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和爱国主义教育价值,规划修复残损烽火台,作为桃渚风景区的景点供游人登临游览。
3、古树名木保护
对古树名木实行分级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实行“一树、一牌、一卡”制度。古树名木周围禁止堆放垃圾、危险品、有害物质等有害物质,禁止安排有损于其生长的建设项目,有污染的企业;实行原地保护,严禁砍伐或迁移。
九、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将桃渚镇域空间划分为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与禁建区四类,从而对开发活动进行差别化的控制引导,以实现区域空间紧凑、集约高效利用。
1、已建区
城镇建成区:即桃渚镇现状城镇建成区;农村居民点:行政村现状建设用地。
2、适建区
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城镇总体规划范围线以内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产业发展区:红脚岩农林渔精深加工区、洞港工业功能区;城镇工业功能区:镇区西北部的道口工业片区和北部工业片区。
3、限建区
一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外的普通农田;
基础设施廊道:桃渚镇基础设施廊道主要指区域交通运输线路和高压走廊所占用地;主要水体及滨水空间:桃江十三渚景区;镇域范围内主要河道、水体及滨水空间。
4、禁建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文物保护区:根据《台州市城市紫线规划》相关内容,桃渚镇域内有文物保护点3处,包括桃渚古城和2处沿海烽火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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