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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0 12: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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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
1  规划修改概况
1.1 拟修改规划名称及申请单位
拟修改规划名称:《临海市涌泉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申请单位:临海市涌泉镇人民政府
1.2 拟修改规划内容
(一)对原控规所采用的用地性质分类及编码标准的调整修改
基于涌泉镇区的人口发展规模,原控规选用地的规划依据《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已不适合涌泉镇区的配套建设标准,因此,本次规划将参考城市用地分类标准,调整为最新版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二)扩大用地规划范围,将83省道沿线用地,镇区西北的水厂用地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因城镇发展需要,在原规划范围西北角增设一处水厂用地,将水厂南侧店头山作为公园绿地纳入规划区,同时也将83省道沿线约43公顷的用地——原为《83省道沿线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纳入规划范围。原控规用地面积为215.6公顷,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为284.20公顷。
(三)调整车站、学校、镇政府重要公共设施的用地选址。
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将原规划位于丰收路东侧的小学用地调整至向阳路南侧;保留现状的镇政府用地,原规划政府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汽车站用地由原规划先的丰收路西侧向北调整至丰收路东侧两条河流交界地块。并将原广场调整至向阳路与丰收路西北角。
(四)对镇区内部分道路进行调整,泾河路北段道路往北移,向阳路往东延伸至灵泉路,调整双闸路往西延伸至经二路;调整文昌路中段道路线型。
本次规划重新梳理道路结构,将泾河路北段道路往北微调,向阳路往东延伸至灵泉路,并将道路宽度拓宽至20米;调整双闸路往西延伸至经二路,其中丰收路与经二路段道路宽度拓宽至14米;调整文昌路线型中段拉直。调整泾西村村庄建设区内的道路,保留涌泉老街的原始风貌。
(五)本规划对调整范围内重新划分后地块的建筑限高、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进行局部修改。
地块重新划分后,各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有所变化,为适应时代使用需求,对相应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控制指标做出相应调整。
 
2  规划修改背景和必要性
2.1区域位置和现状概况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以下简称“本区块”)位于原控规范围及其东南部83省道沿线用地、西北部水厂用地,属于涌泉镇区,其范围东至延恩路,南至灵江,西至泾河路、龙凤路西段,北至泾河路北段,总用地面积为284.2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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