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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6: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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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商 公 告
九江日报社报业中心是集新闻出版、广告发行、商务一体的综合性大楼,项目自2012年8月正式进场开工建设,至2015年7月份完成主体土建工程。经市**《九府厅抄字[2016]402号》批准,本项目拟采取引进社会资本共建的方式完成后续建设。现就通过招商引入社会资本事宜,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九江日报社报业中心。
2.建设单位:九江日报社。
3.建设地点:八里湖新区八里湖东路东侧。
4.建设规模:主楼框架24层,裙楼4层,总建筑面积约4.29万平方米。
5.项目用地:项目总占地面积共16666.7平方米(25亩),其中一期用地约10966平方米,二期用地约5700.7平方米(目前尚未规划建设)。土地使用权人为“九江日报社”,土地来源为公开出让(出让地类为新闻出版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字第360400201500008号)。
6.项目投资:目前报社已投入0.83亿元(含土地),预期投资人还需投资约2亿元完成建设。
二、社会资本企业的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营性组织(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社会资本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总资产不少10亿元,截止2015年底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社会资本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业绩,具有在国内建设、运营项目1年及以上的业绩经验。
4.社会资本企业取得该项目合作资格后,在签订合同前应交1000万元保证金,作为项目正常施工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商务条件
1.投资范围:由社会资本企业负责全额投资本项目后续全部的建设直至建成投入使用,包括:工程建安费用(含由九江日报社签订的与工程有关的合同继承后的支付),资产清算、变更或登记的所有费用支出,投资组建合作经营公司及公司的运营费用(九江日报社不再承担项目建设至建成投入使用的任何资金性支出)。
2.项目建设:由社会资本企业作为项目法人,与九江日报社组建合作经营公司,完成后续所有工程建设,但九江日报社不再承担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任何风险。后期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如需重新发包的,由投资人依法发包。
3.投资回报:社会资本企业投资回报主要是报业中心部分产权资产。经市**抄告单批准,九江日报社可处置报业中心大楼部分资产用于清算后期工程建设款项。对于该部分资产处理,拟采用产权分割的方式,将报业中心裙楼一半面积及主楼18∽24层纳入本次产权处置范围,具体处置及清算方法将在选定社会资本企业后,双方协商在合同中明确(参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依法依规办理)。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资料要求: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证明满足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的相关财务报表及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等)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企业简介一份。
2.报名时间及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于2016年11月9日∽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至江西省九江**虹大道32号建设大厦9楼招标代理中心提交报名材料。
3.本项目于2016年11月16日9:00邀请投资人踏勘现场。
4.招商单位:九江日报社。
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1897025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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