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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9 05: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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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推行“街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信息发布人:信息公开
保政办函〔2018〕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市推行“街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2日
保定市推行“街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严明主体责任,增强城市意识,倾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服务保障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目标早日实现,市政府决定在市中心城区推行“街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按照“精心、精细、精致、极致”要求,聚焦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推行“街长制”管理模式,明确“街长”工作责任,实行立体化、扁平化管理,开展净化、序化、亮化、绿化、美化“五化”提升行动。通过广泛发动群众,落实长效措施,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打造整洁靓丽、美观有序的城市环境,展示和谐宜居、生态文明的古城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2018年5月底前,“街长制”管理全面推开。以宣传发动为重点,各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在市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实行“街长制”管理。
2018年6月底前,“街长制”管理有效运转。以提升城市容貌环境为重点,通过集中整治、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使“街长制”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责任无空白、监管无盲区。
2018年12月底,“街长制”管理初见成效;2019年开始,以巩固提升为重点,落实长效管理责任,打造城市管理工作亮点,初步实现市容村貌全面提升,广大市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以各级领导干部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市级领导高位协调、监督指导,市直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明确各级街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汇聚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属地为主,协调推进。夯实区(开发区)、乡(办事处)、村(社区)层级管理的主体责任,分级负责,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周密组织,确保环境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措施落实,着力解决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管并重。将全国文明城市、“洁净城市”创建活动与“街长制”管理有机结合,按照“启动一批、推进一批、建成一批”的原则,稳步推进“文明街区”“卫生先进村(社区)”“生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全面推行“一街一长”制,从提升市民素质入手,着力破解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四)坚持社会协同,广泛参与。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依托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借助民间力量做好“街长制”工作,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城市治理,落实以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绿化维护、包门前环境秩序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城管+商户”“城管+物业”共建共管模式,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为“街长制”管理增效。
四、街长设置
根据“一街一长”原则,全面建立区(开发区)、乡(办事处)、村(社区)、“民间”四级街长体系,确保每条街道都有街长。
(一)区(开发区)级街长。由各区(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每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包抓1个街道(镇)或园区,认领1条主要道路。
(二)乡(办事处)级街长。由各乡(街道办事处、园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每名科级领导干部包抓1个以上社区(城中村),认领1条街道。
(三)村(社区)级街长。由城中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原则上每名城中村干部(社区工作者)联系包抓1个城中村街道(居民小区)。
(四)“民间”街长。由沿街单位人员、社会热心人士等各方志愿者担任。
五、工作职责
各级街长要全面掌握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和内容,主动了解、跟踪、协调解决或及时反映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或主动参与综合治理活动,对相关单位和下一级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市容管理有序、园林景观怡人、市政设施完好、街景特色凸显。
(一)区(开发区)级街长。负责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协调解决辖区“街长制”管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
(二)乡(办事处)级街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环境综合治理和提升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三)村(社区)级街长。负责道路沿线、驻地单位、居民小区、城中村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
(四)“民间”街长。负责督促各沿街单位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持门前卫生整治有序、绿化维护到位、环境秩序良好,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发现、征集、梳理沿街单位解决不了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或逐级向村(社区)级、乡(办事处)级、区级“街长”反映。
六、工作内容
以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洁净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道路“九乱”(乱贴、乱挂、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搭、乱建、乱设摊点)治理为突破口,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提升管理效能,确保道路干净、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具体为“六查”:
(一)查环境卫生。包括道路清扫、人行道地砖清洗及道路灰带治理、果皮箱保洁、垃圾箱点和垃圾台站保洁、野广告清理、公共绿地绿化带保洁及城市家具维护。重点检查道路上是否有白色垃圾、废弃物等(一类道路:每1千平方米杂物、废弃物不得超过4处。二类道路:每1千平方米烟头杂物不得超过6处。三类道路:每1千平方米烟头杂物不得超过8处 ),有无积泥积尘污水和灰带。道路残留杂物废弃物、垃圾堆放、雨水篦口脏等问题,处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二)查环境秩序。包括占道(店外)加工经营、广告牌匾设置、车辆停放秩序及沿街乱贴乱挂等“九乱”现象。(一、二类道路执法人员30分钟内到场完成清理取缔,三类及以下道路60分钟内到场完成清理取缔)。
(三)查门前三包。包括沿街商户、单位门前的卫生、秩序和绿化自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门前三包”责任书是否签订、是否全部悬挂,门前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及非机动车停放是否有序。
(四)查园林绿化。包括道路两侧绿化带、行道树是否有缺株、枯死、损绿、毁绿现象;绿化养护、维护是否到位,有无植物病虫害,防治是否及时,措施是否有效;绿化修剪作业垃圾清理是否及时等。
(五)查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涵洞、护栏、灯杆、井盖、雨水篦等市政基础设施是否完好,遇有破损、缺失等现象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占用、破坏市政基础设施行为及时制止,同时通知辖区城管执法部门严厉查处。
(六)查工作效能。包括执法队员和环卫保洁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定点值守人员是否在岗,定时巡查是否进行,对于出现问题是否及时、主动予以处置;保洁员是否在岗并按规程作业,下一级街长(含“门前三包”包抓干部)是否按时督导检查,问题是否及时发现、解决。
七、工作流程
“街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五步工作法。
(一)巡查:区级街长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乡(办事处)级街长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村(社区)级街长坚持每日巡查,检查情况在《街长工作日志》进行登记,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民间”街长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巡查工作。
(二)反馈:各级街长对巡查发现、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置。
(三)协调:对重点问题或复杂问题,需多部门参与解决的,要统筹协调,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协调会、现场会、商谈会等形式及时进行处置;对需要上一级街长或部门协助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对接协调,取得支持,联合办理。
(四)处置:“街长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属地、属事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置。现场可解决的问题,当场督促整改。
(五)督查:“街长制”管理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适时对处置情况进行督查,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民间”街长不履行职责的,应及时予以调整更换。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街长制”管理是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设立市“街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统筹协调、组织、检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并抓好落实。市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指导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推进“街长制”管理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街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街长制”管理公示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多头管理、跨区管理等问题。各级“街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创新工作模式。各单位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拓展“街长制”范畴,积极探索建立居民院落“院长”、厕所“所长”等管理机制;运用数字化管理手段,通过建立健全市、区、乡三级信息平台和“街长制”管理工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快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
(四)开展主题活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洁净城市”,在全市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城市志愿者等主题活动。市、区各级行政机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发挥带头作用,引领活动开展。以乡(办事处)为单位,广泛组织动员城市志愿者、市民群众、院校师生、驻保部队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以劝阻占道(店外)经营、清理卫生死角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治理行动。鼓励采取取证举报乱堆乱倒兑换奖励等形式,调动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
(五)倡导社会参与。采取包抓人员上门、媒体正面引导、微博微信互动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人人关注、共建共管和市民群众主动参与并支持“街长制”管理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层级考核机制,将“街长制”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年度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将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工作效率和业绩进行监督评价。对履职不到位、工作出现失误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县(市)、白沟新城结合辖区实际,参照本方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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