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4-11 08: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年1月2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2018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区出让地块价格修正系数专题认定会议,根据《长春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区内服务业用地出让价格修正系数确认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长府办发〔2017〕33号)文件精神,现将会议纪要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来电或来信反馈我处。
联系人:张树明
联系电话:88777183 邮箱:ccfgwfwy@163.com
研究西部新城核心区东地块
土地出让价格修正系数认定问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2018〕第3次
1月2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路在市政府1629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区出让地块价格修正系数专题认定会议,研究绿园区西部新城核心区东地块土地出让价格修正系数认定问题。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对认定地块基本情况的介绍和绿园区政府对该地块出让价格修正系数申请方案的汇报,并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区内服务业用地出让价格修正系数确认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府办发〔2017〕33号)要求,对申请认定的地块土地出让价格修正系数进行了讨论和确认。
会议确定:
一、西部新城核心区东地块位于市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区西部新城核心区内,总规划占地面积15.7248万平方米,地块规划业态符合该区域所确定的重点支持业态要求。
四至范围:第一部分:东至飞跃路、南至纬三路、
西至经二街、北至站前街;
第二部分:东至飞跃路、南至纬五路、
西至经二街、北至站前街;
第三部分:东至经二街、南至纬五路、
西至经三街、北至站前街;
第四部分:东至经三街、南至纬四路、
西至经四街、北至纬二街;
第五部分:东至绿地、南至纬四路、
西至飞跃路、北至站前街;
土地面积:第一部分:4.9283万平方米;
第二部分:3.6938万平方米;
第三部分:3.6546万平方米;
第四部分:2.2318万平方米;
第五部分:1.2163万平方米;
用地性质:商业商务用地;
容 积 率:第一部分:<3.5;
第二部分:<1.5;
第三部分:<4.5;
第四部分:<2.5;
第五部分:<3.5;
投资强度:要求≥1.5万元/平方米(按项目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自持比例:项目全部竣工且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法人单位物业自持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
建设业态:第一部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
第二部分:文化主题街区;
第三部分:文化创意市集;
第四部分:文化总部;
第五部分:商业配套;
项目具体建设业态应包括国家级花卉产业交易分中心,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大型书局、影视基地等;
规划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35.5万平方米,其中第一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需建设集中式商业;
土地出让价格修正系数:0.4(经系数修正后出让底价低于该商服用地所在等级基准地价70%的,按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
二、严格执行审定方案。做到四个不得改变:一是土地性质不得改变;二是规划条件不得改变;三是投资强度不得改变;四是产业发展方向不得改变。
三、绿园区政府负责对采用修正系数方式出让的西部新城核心区东地块实行全过程监管,并向市政府递交项目建设监管承诺书。
四、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在项目用地、建设规划、建设进度、建筑质量、房屋销售、业态引进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提出整改意见。市国土局在土地出让时,按照会议纪要的相关内容设定出让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