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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 1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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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西台头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实施方案
 索引号:
 G0520-1601-2018-00004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文件编号:
 --
 撰写时间:
 2018-01-31
 发布时间:
 2018-02-01
 公开内容
 高新区西台头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
 实施方案
 
 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新区立足于长远发展,以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指导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先安置后拆迁,安置区按照高标准设计的原则,启动西台头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开工建设工作。为确保该项目改造建设顺利进行,经过调研和分析,编制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整体改造、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为了有效改善群众的住房条件,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各部门要把城中村改造这一重大的民生工程,抓紧落实,加快推进。
 二、工作目标
 2018年5月20日前启动西台头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的建设,用三年时间完成西台头城中村改造任务。
 三、实施范围和内容
 西台头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道清路以南、振中路以西、原新原路以东、南环路以北。项目占地约486亩,涉及616户共2090人,总拆迁面积约29万?。
 根据市规划、土地部门综合审核意见,项目安置区位于振中路以西,道清路以南、文岩路以北,规划路以东区域内。计划占地面积约110亩,安置总面积约22万?(其中1万?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变电室、暖气换热站、门卫、村集体办公用房),安置房约1848套。
 四、项目建设流程、时间节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根据西台头村实际情况和多数村民意愿,本项目按照先建安置房后征收补偿的方式稳步推进,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确定实施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8年1月15日前
 责任单位:1.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为建设牵头单位,负责西台头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工作协调、编制征收计划、确定征收规模、测算征收成本、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办理规划、建设相关手续。2.关堤乡政府为拆迁实施主体,负责承担西台头城中村改造的前期调查登记、宣传发动、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入户丈量、安置拆迁、征收补偿等工作。3.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投资实施主体,负责西台头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建设所须资金的融资,设计单位、建筑企业、勘探、桩基、监理、施工的招投标工作以及可研、节能、初步设计批复等手续办理工作,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做好配合。4.区纪工委负责对拆迁安置区内有房屋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做好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解支持配合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
 (二)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完成时间: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西台头城中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责任单位:高新区城中村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 任 人:徐善胜
 (三)安置区土地报批
 完成时间:1.2018年4月底前完成安置区一期土地(约60亩已完成报批)协议出让手续并办结土地使用证。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安置区二期(约50亩)及开发区域集体土地的报批工作。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责 任 人:耿红伟
 (四)安置区建设手续办理
 完成时间:2017年10月1日前已完成安置区项目建议书、规划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审查意见书和环评手续。2018年2月28日前办结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初步设计批复等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责 任 人:朗  明
 (五)安置区规划设计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完成时间:2018年1月20日
 责任单位: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责 任 人:朗  明
 (六)文勘、地勘单位招投标
 完成时间:2018年3月31日完成文勘、地勘的招投工作。2018年4月20日完成文勘、地勘作业及出报告。
 责任单位: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责 任 人:朗  明
 (七)建筑单体施工图设计
 完成时间:2018年4月28日
 责任单位: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责 任 人:朗  明
 (八)桩基、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及施工许可证办理
 完成时间:2018年5月20日
 责任单位: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责 任 人:朗  明
 (九)安置区和老村的拆迁工作
 计划完时间:2018年4月30日前以关堤乡政府为拆迁主体,西台头村两委配合完成安置区的拆迁任务。2019年初全面启动老村拆迁工作,工作人员入村进行入户调查、丈量房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2月份前全部拆迁完毕。
 责任单位:关堤乡
 责 任 人:张孟千
 五、投资估算和具体指标
 本项目占地共486亩,估算总投资约6.6亿元。项目总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拆迁安置补偿费、拆迁安置风险金、临时安置费、搬家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组成。项目实施后,将置换出376亩剩余的商住用地(按每亩200万元估算,出让土地款约7.52亿元),按招拍挂程序出让,出让收益部分首先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西台头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列入2018年河南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台账,要严格按照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的年度目标任务要求,按时开工建设,确保拆迁群众早日回迁。
 (二)狠抓落实。西台头城中村改造项目作为全区重点工作,所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要勤政廉洁,扎实工作,透明化运作,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被拆迁群众参与安置和拆迁工作全部过程,保障被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严肃问责。根据《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监察局 市人社局关于在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中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支持配合征收工作的通知》(新纪发〔2013〕15号)文件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将对影响房屋征收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追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督促他们负责做好被拆迁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自觉执行房屋征收有关规定。
 同时区党工委、管委会也将启动问责机制,凡在项目建设及征收期间玩忽职守、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交由区纪工委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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