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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0 12: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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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五柳小先生 于 2020-11-10 12:27 编辑
一、开发建设要求:1、为体现九江考棚文化悠久历史底蕴,确保该项目按景区要求高标准打造,配套浔阳楼等周边景区,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助推我区商贸消费升级及夜经济发展,按照浔府办纪要〔2020〕15号文件要求,明确该宗地竞买人或其母公司应为具有经营和管理5A级旅游景区经验和能力实际控制人,且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宗地内绿地按标准建设,并对外无偿开放,绿地建成后移交园林部门管理。2、出让土地总面积72.958亩,计容土地面积66.653亩。二、土地出让随附责任:1.该宗地原为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须在出让宗地范围内无偿配建套内建筑面积约41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共计66户房屋用于拆迁户就地安置, 还建社区用房套内建筑面积约16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6平方米)。(详见《浔阳区考棚地块拆迁还房配建合同》) 2.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地后,须在塔岭北路93-101号宗地范围内代建龙山小学北司路校区。(详见《浔阳区龙山小学北司路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3.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地后,须在正常履行人防法律义务和满足配套功能的情况下,无偿提供约10000平方米的地下空间面积,为区ZF代建考棚地块地下人防工程。与商业开发同步招标、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详见《浔阳区考棚地块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4.上述《浔阳区考棚地块拆迁还房配建合同》《浔阳区龙山小学北司路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浔阳区考棚地块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的具体合同文本将作为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告。竞得人可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申请解释并提出质疑,否则,将视为无条件接受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三、办理登记: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时需扣除约4203.3平方米绿地面积。(其他出让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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