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5-31 22: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湖高新区的这三块商服只有一栋180的,其它塔楼都不高,不过看了一下出让资料,对这三块地还是有一些要求的,希望靠谱的开发商接盘。
P(2017)054:金融保险用地
1、本宗地所建建筑由竞得人全部自持经营不得销售。
2、竞买人须书面承诺竞得土地后引入不少于1家由“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的金融机构入驻设立区域总部,并提交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
P(2017)055:商业商务用地
1、本宗地需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集合创投孵化、购物休闲的创客商业街区,并由竞得人自持运营十年,十年内不得销售;需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的零售超市,并由竞得人自持运营不得销售。竞买人应出具书面承诺。
2、本宗地竞得人须引入创投孵化类、商业服务类企业入驻经营,具体竞买要求书面承诺如下:
(1)承诺引入2家国际创新创业孵化器或授权运营企业,且至少一家获得国际权威杂志评选排名前十的国际孵化器,并提交与其签订的入驻合作协议。
(2)承诺引入至少1家世界500强企业的零售超市,引入2家世界500强企业的餐饮品牌入驻,并提交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
P(2017)056:金融保险用地
1、本宗地所建不少于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竞得人自持经营不得销售。竞买人应出具相应承诺。
2、本宗地竞得人须引入数字传媒行业类企业入驻经营,具体竞买要求书面承诺如下:
(1)承诺引入不少于2家《中国大数据企业评级》中评级不低于4星的大数据咨询企业入驻。
(2)承诺引入不少于12家数字传媒行业的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其中:数字营销类机构不少于3家,多媒体设计制作类机构不少于2家,综合服务类不少于5家,拥有独立运营互联网广告或互联网营销相关的媒体平台的媒体类机构不少于2家。
(3)承诺引入不少于1家有中国国际广告节承办资质的企业入驻经营,并提交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