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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9 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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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城区雨污分流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改革局 以 保清发改审批(2017)2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保定市清苑区雨污分流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服务范围为清苑城区,其中一期为清苑区现状主城区,总面积约1090公顷,包含友谊路以东,和平大街以北,京港澳高速以西,保沧高速以南的整个区域。
整个工程通过对现状雨污水合流管线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分流制雨污水管道系统,实现现状城区的雨污分流;雨污分流完成后,可有效降低雨季时污水厂运行负荷,遏制混流污水对水体的污染,增强主城区的防洪排涝能力,有效的改善清苑区的整体环境。
总体工程包含以下内容:
改造合流制管道约34.2km,管道管径d400~d1000;
新建雨水管道约52.7km,管道管径d800~d3000;
新建污水管道约22.7km,管道管径d500~d600;
新建雨水泵站两座,总规模分别为20.2m3/s、53.2m3/s;
扩建现状雨水泵站1座,规模由6.4m3/s雨水泵站增至18m3/s;
扩建现状污水泵站,扩建后总规模1600m3/h。
其中一期工程:
改造合流制管道约34.2km,管道管径d400~d1000;
新建雨水管道约6.6km,管道管径d800~d2400;
新建污水管道约12.1km,管道管径d500~d600;
新建雨水泵站一座,总规模20.2m3/s,土建一次建成,一期设备按10m3/s安装。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本项目一期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
2.3一期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05882992.75元,其中工程费用100022582.40元。
2.4计划工期: 365 天。
2.5建设地点:清苑城区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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