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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需审核主题和回复贴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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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2: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论坛对部分权限较低的帐号或含有网站过滤词汇的内容实行发贴审核,由于一些版主对管理界面操作的不熟悉,平时审核的只有网主、管理员和少数超级版主,审核通过的原则是删除并杜绝非法广告(含盗号发的不良内容等)、涉及政治敏感的和有明显地域冲突等内容,其它一般均可通过,另外,根据最新的转发新闻主题贴的置顶公告,出于安全考虑,凡是只有网址链接没有内容的也会一律删除。

但是,管理员和超版不可能熟知每个版对于发贴内容的具体规定,每个城市都有自身的实际情况,所以,有些被审核通过后的主题又被所在版版主删除很正常,相信当事版主也是为了维护版面秩序而操作。如对此有异议,可以到站务管理版申诉。

如确有在版面发布有偿广告的需求,请直接联系网站运营负责人qrx12340,5824868@qq.com。

适应才能融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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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2: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5_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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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2: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qrx12340 能否给我个斑竹职位{: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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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3: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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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3: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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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4: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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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5: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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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6: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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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7: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不能发链接了啊???那举证就不方便了啊,毕竟很多数据有人会不信服,上个链接才能服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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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9: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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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21: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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