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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5: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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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第六感 于 2017-3-27 15:00 编辑
黄石城市总规通过国务院批复,定位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
发布通知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3/13/content_5176858.htm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记者 廖巍巍)13日,市规划局传来消息,当天中国政府网首页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原则同意《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明确黄石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
《总体规划》确定黄石市域面积为458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为701平方公里。城市性质定位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
城市职能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鄂东赣北皖南的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长江中游城市群先进制造业基地,湖北省重要的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山水宜居城市。
规划提出,在省域层面上加快实施武鄂黄黄城市密集区协调发展战略,明确以武汉为中心,黄石为副中心,推动黄石与武汉光谷地区、鄂州花湖镇、黄冈散花镇等周边地区的区域协作。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人口达28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192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8%。
全市的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主、两副、三组团、三带三轴”的城镇空间格局,其中一主为黄石中心城区;两副为大冶城区、阳新县县城;三组团为城镇发展带(轴)上的主要城镇功能组团;三带三轴为对接武汉光谷大道的西向城镇发展带、沿长江的东向城镇发展带、沿106国道南向城镇发展带,以及沿黄咸高速、杭瑞高速及大广高速等交通走廊构建的次级城镇发展轴。黄石中心城区空间拓展主导方向为向南,从环磁湖地区向黄荆山以南的环大冶湖地区拓展,形成“一主一副八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团城山综合服务主中心,重点建设大冶湖综合服务副中心,合理分隔黄石港、胜阳港、磁湖南、下陆、黄金山等城市组团。
在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上,规划明确加强对长江黄石段、富水水系、大冶湖水系3条主要河流水系的保护,严格保护全市110万亩公益林,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划定为89700公顷,禁止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2020年,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达到1288.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6%;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工业废水达标率达到100%;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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