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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鹤塘小区-沙河商城更新单元改造专项规划项目被列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内。现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2年第13次技术会议审议并获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试行<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告》(深规土【2010】70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单元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地区核心地段,深南大道北侧。拆迁用地范围面积18130.8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范围面积13263.2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108900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为639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511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96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为15540平方米,商务公寓建筑面积156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
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楼大厅
2.南山区鹤塘小区-沙河商城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鹤塘小区-沙河商城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2年3月24日至2012年4月22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至日期为2012年4 月22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
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楼大厅
电话:26978475 传真:26972355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第二直属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相关文档:
http://zse.szpl.gov.cn/tzgg/201203/P020120323584650579309.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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