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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型社会”株洲云龙、湘潭九华获部分市级审批权
本报讯(实习生 高文亮 记者 颜开云)记者近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批准株洲云龙示范区及湘潭九华示范区行使市级部分行政审批权。
云龙示范区和九华示范区均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示范区,行使部分市级行政审批权有助于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一门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的审批模式,能够有效杜绝办事拖沓、推诿等现象发生。
按照要求,云龙示范区启用株洲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等8个部门的编号公章,直接实施原由上述8部门实施的37项行政审批权。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单位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云龙示范区及其区内企业提出的审批申请,按特事特办原则优质、高效办理。
九华示范区启用湘潭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房产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等11个市直部门的编号公章,直接实施原由上述11部门实施的42项行政审批项目。
据了解,这些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商品房预售许可;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签发;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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