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饮食广场A、B、C、D、E座消防改造工程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池区西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百分之百 ,招标人为保定市莲池区西关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定饮食广场A、B、C、D、E座消防改造
2.2建设地点:保定市建华路西侧、知青路北侧
2.3建设规模:A座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B、E座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C座为地上三层,D座为地上七层
2.4建筑面积:约42020平方米
2.5工程投资:约9769778元 (其中土建部分约2284721元)
2.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7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50天(日历日)
2.10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外埠企业在递交文件时需提供《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及履行进市登记手续。
3.4其它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为了优选合格的投标人,保证潜在投标人能够公平的获取投标竞争的机会,本次资格预审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当申请人多于7家时,确定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