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5-12-17 16: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cxjsj.wangcheng.gov.cn/zb ... 0151217_248185.html
月亮岛岸线边坡整治环岛道路工程施工
2015-12-17
(招标编号:GLTC—2015HN609)
2015. 12.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亮岛岸线边坡整治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投[2013]253号、望发改招[2013]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先导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月亮岛岸线边坡整治环岛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本项目为月亮岛岸线边坡整治环岛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全长约7.4Km,总面积约16.5万平方米。环岛道路分为合并路段(宽12米)、外环路(宽6米)、内环路(宽9.5米)三种路面形式。项目总投资约6600万元。
2.1.2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同一投标单位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一标段:道路长度约3.4公里;投资额约218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道路长度约4.0公里;投资额约442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20天(日历日),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时间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2.6质量保修:按国务院部[2000]第279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环岛道路工程主要包括道路面层、人行道铺装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施工企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2)企业以往业绩: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二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4)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2015年6月-2015年11月连续6个月),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
(6)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7)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资格要求:
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在长沙地区有固定的生产场所,设备相对先进(可全程电脑控制),日生产能力(每天按8小时计出料)应达到3000T/天,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或油),达到环保要求;自有沥青及沥青混合料专项检测设备,并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准许使用徽标CMA)或者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且认证证书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沥青生产加工企业名称一致;能够及时检测沥青、沥青混合料常规检测项目,及时指导生产,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3.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可由施工企业和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4.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工程部(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4.3报名要求:各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亲自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和全部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套(要求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性审查的内容之一;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 ¥80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前。
5.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拨付至托管专户,并在进账单款项来源处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月亮岛岸线边坡整治环岛道路工程第 标段),基本资格审查时由投标人提供银行进帐单原件。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和进帐单未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的,将导致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账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5.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拨付账户。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6.1本项目确定入围单位采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6.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整,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4日当日上午9:30时前到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标室(306室)签到(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逾期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若时间如有变动,则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
6.3集中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6.3.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携带当月有效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到本招标公告指定地点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省外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包括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准许使用徽标CMA)或者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企业)、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企业以往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料: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③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资料:职称证书原件。
④拟任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的资料:由投标人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的文件原件(任命文件须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岗位证书原件(其中安全员还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⑤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省内企业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原件或省外企业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2015年6月-2015年11月连续6个月)。
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集中基本资格入围的投标人持招标代理公司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到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大厦6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工程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八、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先导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 点: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
联 系 人:陈先生 胡先生
电 话:0731-89836219、89836218
招标代理: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邮 编:410002
联 系 人:黄涛 王长征 张劲波
电 话:0731-85177557、85177558
传 真:0731-85177567-828、826、821
电子邮箱:gcbhngl@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