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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12: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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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住户:
为实施太原市规划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晋源区龙城大街以北、环湖东路以东,面积为111117.9平方米(166.6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山西广播电视中心项目建设(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
望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我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我局将直接予以注销。
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拆迁补偿事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
你单位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向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3587157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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