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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4 07: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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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州镇西河流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曲阳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东至西河流村、西河流村地,南至西河流村、西河流村地,西至东关村地、西河流村地,北至西河流村)的土地,面积约2.272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规划道路。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曲阳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本征地告知期满后,我局主管部门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情况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特此告知。 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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