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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2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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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来自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消息,预计11月1日至6日郑州市将经历一次污染过程,根据省联防联控要求,经郑州市**研究,决定自10月3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并采取响应措施。
四环内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厂等停产
未纳入管控企业不得擅自开炉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工业企业采取“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经郑州市**批准豁免的除外)。
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这些停产限产措施中还包括,郑州市区四环内混凝土搅拌站、管片厂、沥青厂等工程材料、构件企业停产,四环以外的按“一厂一策”执行。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用电量较管控前均不得上升,管控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郑州全市停止土石方作业
砂石料厂、石材厂停止露天作业
郑州全市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市**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频次。
对郑州市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65%且气温高于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作业,在空气湿度大于65%或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
郑州全市停止渣土、建筑物料运输,允许运输的企业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
郑州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 (经市**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除外)。
经批准的允许橙色预警管控期间可以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使用国三或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允许运输的电厂、工地、矿山、各类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在应急管控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河南商报记者对比发现,郑州市今年秋季以来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方案中,都提到了管控期间,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禁止使用,相比2018年时的管控内容有所增加,但从天津等一些北方城市看,之前已经将该类型车辆纳入管控。
此外,河南商报记者还了解到,污染期间要加强执法检查,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检查频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及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等。
橙色预警何时解除会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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