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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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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四年(1925年)6月24日,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命令直隶省建立“石家市”,以“石家庄为其区域”,实行市自治制;8月29日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又以1273号指令批准将石(家)庄、休门合并,取首尾各一字,更名为石门市,组建石门市政公所,筹建市制。[9]
民国十七年(1928年),南京民国政府通令中国,取消所有市政公所,废除原来的“市自治制”。至此,建市工作遂告搁浅。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15日,侵占石门后的日本军组建了伪石门市政公署筹备处。
可以看出来,解放前本地从来没有叫过“石家庄市”,改名石家庄市,纯粹是拍脑袋决策。支持恢复为石家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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