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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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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的沿革
宝安县地,夏、商、周三代为百越地。
秦三十三年(前214年)岭南地区设桂林、象、南海三郡,宝安属南海郡番禺县地。
汉高祖元年(前206年),赵佗于岭南建立南越国,改南海郡为南武。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平南越,置九郡,宝安属南海郡博罗县地。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析南海郡,置东官郡,领宝安、兴宁、怀安、海安、海丰、欣乐6县,是为宝安建县之始。是时,除今横岗、龙岗、坪地、坪山、坑梓地属博罗外,宝安辖有今深圳的大部和今香港、澳门、珠海地区。郡、县治在城子冈(今宝安南头)。南齐时,郡治徙怀安(今惠州)。
南朝天监6年(507年),改东官郡为东莞郡;陈祯明二年(588年),东莞郡复改为东官郡,仍领宝安。
隋开皇十年(590年),废诸郡,宝安县属广州总管府;大业三年(607年)复诸郡,宝安县属南海郡。
唐至德二年(757年),宝安县更名东莞县,县治移至到涌(今东莞莞城),属广州都督府。
五代,广州为南汉国都,改称兴王府,东莞县属兴王府。
宋开宝五年(972年),东莞县并入增城县,六年复置,属广州中都府。
元仍称东莞,属广州总管府。
明万历元年(1573年),析东莞县,置新安县,治所设于南头,属广州府。
清康熙五年(1666年),新安迁界,并入东莞县;8年复置新安县,属广州府。
清道光22年(1842年)《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签订,英人强行割占香港岛,后强占九龙,1898年6月又强租新界。
民国3年(1913年),因与河南省新安县同名,复称宝安县。
建国后,1949年10月,属东江专署。1950年3月,属珠江专署。1952 年12月,属粤中行政公署。1956年2月,属惠阳专区。1959年1月,属佛山专区。1963年5月,重归惠阳专区。
1979年10月,改宝安县为深圳市,由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11月直属省领导。1980年8月,深圳市建立经济特区。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建制,属深圳市领导。1992年12月,撤销宝安县建制,建立宝安、龙岗两个深圳市辖新区。
宝安地处于广州与惠州的交界处,事实上宝安地在历史上也曾长期分属番禺和博罗两县,这个历史事实对宝安的族群和文化的分布特点产生很大的影响。广州是广府人为主体的地区,而惠州是客家人为主体的地区,两者的交界处在宝安,现在宝安的西部基本上是广府人,而东部基本上是客家人,这种族群分布的形成有历史的影响,决定了宝安文化分布的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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