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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11: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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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跨海桥梁涉海项目海洋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中有关规定,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报送湛江市环保局审批“湛江市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跨海桥梁涉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向社会公示:
一、项目概况
湛江市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跨海桥梁项目位于海湾大桥与海滨大道交叉口北侧、麻斜海西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其中,涉海部分桥梁位于海湾大桥北侧,主桥长318m,宽32m,分叉桥长56m,宽39.5m。建设周期为7个月。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对水动力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部分路段位于海上需要建造桥梁,但由于整个桥梁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没有形成有效阻隔海水水动力的障碍,对项目所在海域的潮流场基本没有影响,因此对水动力也没有影响。同时,由于桥墩浸没基础体积较小,在高低潮过程中排开水的体积也较小,因此对项目所在海域纳潮量造成的影响也很小,可以忽略。总之,本项目完成后不会影响到湛江港航道和潮汐汊道的稳定性。
2、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数模分析,湛江观海路桥梁段工程实施后,受桥墩的影响,工程实施后首年观海路桥梁段所在海域地形变化表现为有所淤积,近岸海域淤积相对较多,淤积幅度为0.06m左右,桥梁中段略有淤积,淤积幅度为0.02m~0.04m左右。工程实施后五年桥墩处淤积幅度达0.12~0.24m左右,桥墩附近海域也略有淤积,幅度为0.08m~0.12m左右。工程实施后,研究区域地形未发生明显的冲淤变化。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生活污水、泥浆废水和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大部分施工人员并不居住在施工现场,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到市政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桩基建设采用砂包围堰的方式修筑,要求泥浆废水经多级沉淀池沉淀后处理达标后上清液方可排放。作业船只需收集的残油、废油经收集后送至岸上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受纳水体的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无废水产生,废水经雨水收集系统统一收集处理后排放,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堆场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等。施工期勤洒水,运输车辆加盖处理,粉料集中覆盖,本次评价要求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拌合,不设混凝土搅拌站,从附近公司购得商品混凝土。因此本工程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营运期的汽车尾气NOx、CO对项目附近各敏感点的贡献值较小,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59-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各敏感点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污染主要来至施工机械、船舶、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本工程施工期应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如确需施工需向环保部门备案登记,并在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当地村民。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存在一定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以及营运期交通噪声和机动车尾气,对道路沿线附近的居民以及沿线海域水质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施工结束后影响在短时间内即可消失。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 施工期环保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主要噪声源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禁止打桩,以免噪声扰民。
2)不在现场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应向有资质单位购买商品混凝土。
3)降低人为噪声,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喇叭。
(2)大气污染防治
1)设置工地围挡。较好的围档应当有一定的高度,档扳与档板之间,档板与地面之间要密封,挡墙可起到防尘效果并起到加强隔声的作用。
2)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对施工中的土石方开挖、运输、装卸、堆放,灰土的装卸、运输、混合、沥青的运输等易于产生地面扬尘的场所,采用洒水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对道路在建成区附近的施工点,应配备专用洒水车在施工场地进行喷洒,净化大气环境,防止扬尘污染。
3)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施工期间,运送散装物料的机动车,尽可能用蓬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应尽量用蓬布遮盖;石灰、水泥、沙石料等的混合过程,应尽量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
(3)废水防治
1)生活污水
施工场地设可移动的生态公厕,将废水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船上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接岸上与岸上生活水一同处理。
2)泥浆废水
本项目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水使用泥浆泵抽至泥浆车内运输至多级沉淀池处进行处理,严禁非达标泥浆水直接外排。底部泥沙用于附近新建道路及临时码头的闭气土方回填。
(4)固体废物防治
1)施工营地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须及时收集到垃圾箱内,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2)建设单位应该充分利用本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余泥和建筑渣土,作为低洼地段的回填土石方,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方案。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非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妥善保管,并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保护
项目永久占地将对中澳花园人工种植红树林种群数量造成一定损失,遵照《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的“占补平衡”原则,在施工前对项目范围内的红树林进行移栽,并且施工结束后进行异地生态补偿。
2、营运期环保措施
(1)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车辆管理
作为主要噪声源主体的车辆本身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公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车辆本身经常的良好保养,可以大大降低车辆噪声源强,从而减轻噪声的污染程度。
2)做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
3)城市次干道道路设计限速 40km/h 以内, 城市支路道路设计限速在 20km/h以内, 设计和安装明显的限速指示牌, 应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行的监控和管理, 避免和减少超速运行情况。
(2)大气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使机动车经常保持在良好的状态,以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
2)降低路面尘粒,由于道路扬尘来自沉降在路面上的尘粒,减少这些尘粒的数量就意味着降低了污染源强。
3)支持配合当地政府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是一个区域内或一个城市的系统控制工程,因此,道路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道路所在地政府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3)废水防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道路初期雨水不能称为污水,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但如果出现风险事故,化学物质有可能流入附近敏感水体,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4)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措施
为避免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有特殊性泄漏,运输部门应切实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许可证管理,公安局颁发准运证。当事故发生时,应由环保局、公安局及运输部门联合派人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是新建城市次干道,是改善湛江市开发区周边地区交通状况、完善湛江市城市道路网络建设、满足湛江市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和规划建设方案符合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存在一定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以及营运期交通噪声和机动车尾气,对道路沿线附近的居民以及沿线海域水质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施工结束后影响在短时间内即可消失。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本报告中也提出了一些相应改进的措施和意见,通过这些措施,本项目建设和使用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可以降到较低的程度。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需查阅报告书简本的公众可联系环评单位。若需要进一步了解报告书编写的情况,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与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
期限: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12日;
随着项目的推进,仍将继续采取各种方式保持与公众的沟通,使公众及时了解项目的情况。
六、联系单位与方式
(1)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0571-56625602
(2)建设单位: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梁景辉 ;联系方式:07593588225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可能受到本建设项目影响或关注本建设项目的公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建议和意见。
请于公示期限内以电话、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公示、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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