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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09: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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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会体育中心项目方案调整报告的批复
2013-03-29 浏览次数:144
冀发改社会〔2013〕471号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石家庄省会体育中心)项目方案报告的函》(冀体字〔2013〕10号)收悉。我委委托河北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对此进行了评估。省会体育中心项目于2011年9月24日由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石新管经〔2011〕14号),现体育场已开工建设。根据2012年12月1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4号)和省咨询研究院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三〔2013〕45号),现就该项目的建设方案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由省会体育中心更名为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二、建设单位
由石家庄市体育局变更为河北省体育局。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由280000平方米调整为277644平方米。
取消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体育公园建设。主要建设内容调整为:
(一)60000人座位的体育场,建筑面积118530平方米。
(二)体育馆综合体,建筑面积124954平方米。其中:8000人座位体育馆1座,建筑面积43563平方米;游泳跳水馆1座,建筑面积35003平方米,建设标准由乙级提高到甲级,观众座位数由2500人增加到3000人;综合训练馆及网球中心(含体育中心行政管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1203平方米;2000人座位网球中心建设标准由乙级提高到甲级,增加贵宾包厢区等配套设施;体育馆综合体观众疏散平台5185平方米。
(三)综合训练基地,建筑面积33600平方米。
(四)室外工程,包括室外运动场,用地面积63862平方米;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153048平方米;景观绿化,用地面积84923平方米;停车场,用地面积59802平方米;新增门房,建筑面积560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由243126万元调整为245943万元(含新增的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7886万元)。资金来源:省财政安排100000万元(含已拨付的3000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石家庄市从原河北体育中心(裕华区)用地招拍挂所得资金中支持60000万元,综合训练基地建设资金20000万元由省体育局解决,其余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体育局研究提出意见后报省政府决定。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编制体育馆综合体初步设计调整方案,以及综合训练基地和室外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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