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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12: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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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要素。整合文化遗产保护的空间要求,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严格保护和管控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针对历史文化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空间,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强化南陵老城重要历史文化资源及其山水格局的整体保护与发展,加强历史地段、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加强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根据相关保护规划,统筹划定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不可移动文物、城市紫线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对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暂不具备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条件的,加强部门协同,及时落实动态补划。
拓展和丰富历史文化保护内容。积极推进南陵县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系统梳理历史文化资源和特色文化,明确未来文化战略定位,扩大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弋江古镇等积极申报历史文化名镇;支持龙山村、八都何村、丫山村、霭里村、西山村等积极申报历史文化名村。支持历史建筑认定、挂牌、建档,并划定历史建筑本体及必要的建设控制区。定期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对保护对象名录进行动态调整,适时更新和优化各类保护范围。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系统推进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在不对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和生态功能造成破坏的前提下,开展适度的参观旅游和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强化历史文化遗产周边环境风貌塑造,着力构建“两道三山五区”总体利用格局,不断提升国土空间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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