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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 11: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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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友達以上 于 2017-11-3 13:59 编辑
老实说,之前那个什么高铁时代直接用论坛里面的照片发帖,就一帮人来说他盗图或者未经作者同意什么什么的的,到这里就情有可原或者当事人小题大做了。
还有当年那些纸媒直接用论坛图片还不是很多人义愤填膺,人家也没有拿去商业目的啊
其实当事人不愿自己的形象在论坛出现,你删掉再道个歉就行了,可非要在后面加一句很没诚意的话开脱,格局也就这样吧,所以以后大街上有人穿的清凉就是可以非礼的,因为可以视为公共场合公开勾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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