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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4 16: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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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是由长沙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湖南省人民医院整体托管,作为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运营管理的一所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医院总用地面积14.68万㎡,总建筑面积为22.69万㎡,总投资规模22.18亿元,核准编制床位1200张。医院位于长沙县星沙城区松雅湖湿地公园之滨,处滨湖路以南、特立路以北,东九线、东十线之间。医院项目已纳入长沙县“十三五”重点工程,于2017年启动建设,计划2021年竣工投入使用。
根据《中共长沙县委、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县区人才工作一体化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长县发〔2017〕14号)要求,为实现“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县”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县人事联席会议审议,决定为医院提前储备人才,2018年计划公开招聘258名临床医技人员(其中博士30名、硕士228名),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在长沙县人民医院建设期间,须到湖南省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进行轮训及专科学习直至医院竣工试运营。
(三)待遇:轮训及专科学习期间,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享有适当住房补贴等相关待遇。长沙县人民医院正式开业运营后,按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办法执行,并可享受住房等相关配套服务。
(四)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且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学历(学位)证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后方可入编,具体事项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本公告由湖南省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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