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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2 01: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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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制度创建者。以综改试验区为平台,协同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把原来制约经济特区发展的“天花板”转化为推动未来更大发展的“支撑线”,推动“深圳模式”持续创新和发展。以市场为导向,针对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体制障碍,不断探索与创新,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平高效的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积极争取中央和广东省对深圳综合配套改革的强力支持,力争在一些影响深圳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上,把“四个方面”先行先试的优势,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操作策略,切实推动深圳制度创新。以深、莞、惠珠三角东岸城市群为依托,在不改变行政权限的前提下,共同协商探索资源共用、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城市群治理模式,推动在城市群范围内的深度城市化。
3、以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为突破口,争当中国新一轮开放的先行者。顺应经济全球化导致国内市场日益国际化的变动趋势,打破国内国际固有传统观念,在广大的国内市场上参与国际竞争,实现出口与内需并重,以更全面的视野参与国际竞争。引导出口企业摒弃低价竞销、数量扩张的旧思路,转入品牌竞争、技术竞争的差异化竞争之路,从数量竞争转变为质量竞争,进一步促进出口的可持续增长,形成集约型外贸发展模式,以更少的资源耗费,获得更多的出口综合效益。推动单向式外向型经济模式向双向式开放经济模式转换,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实现在全球大市场内配置要素、开拓市场,同时营造优越的总部发展环境,让“走出去”的企业把总部留在深圳,把根留在深圳,形成“根扎深圳、花开国际、果结全球”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开放条件下的国际竞争力。结合深港经济发展趋势,着重构建对等互动、双向竞合的合作有关系,不断拓展深港合作领域,共同探索和创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一国两制”原则、符合深港发展风格的新型合作运作机制。加强与珠三角其它城市的合作,相互沟通、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形成互补优势,共同构建发达的珠三角经济圈,在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区域环境,提升深圳自身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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