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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4 21: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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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北京至雄安城际铁路项目雄县段(用地勘测定界)
信息来源:雄县信息时间:2018-03-16
招标公告
HBHJ1803-BD-020
1、招标条件:
新建北京至雄安城际铁路项目 已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基础【2018】263号”文件批准建设,雄县支援铁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本项目雄县区域内土地勘测定界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北京至雄安城际铁路项目雄县段(用地勘测定界)
2.2项目地点:雄县
2.3 项目概况:线路经雄县八北村北进入雄安新区、八西村、板东村向南跨津保铁路,在相庄村附近上跨荣乌高速,继续向南在关李马浒村、佐各庄村处设雄安站,向南跨新盖房溢洪区、穿望驾台村向西接动车所。雄县境内新建正线15.7公里,共设1座车站,同步建设雄安动车运用所。
2.4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及河北省有关建设用地规定的测绘规定范围及项目要求,对项目涉及雄安新区雄县段全线范围内的测区(其中高架及地面段约 公里)进行用地勘测定界,并绘制勘界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编制勘测定界报告,满足城际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用地报批等需要。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最高限价:综合单价300元/亩
2.7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及不动产测绘(其中不动产测绘至少包含地籍测绘和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子项)证书,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有能适应土地勘测定界工作需要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测绘仪器设备;
3.4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及注册测绘师资格;
3.5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具备土地相关知识、计算机知识及相应的土地勘测定界和现场房屋丈量权属调查工作经验;能在测绘范围内完成各类被测绘范围内产权的权属调查;
3.6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 2018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公休节假日除外),在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窗口)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A4纸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申请人须持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三证合一,三证合一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企业资质甲级测绘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项目负责人测绘高级工程师及注册测绘师资格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套,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予以签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6、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最顶端的“交易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经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未完成注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后果自负。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雄县支援铁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雄县 地 址:保定市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联 系 人:袁主任 联 系 人:彭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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