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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ochuan77

[时讯] 46个部委派人现场指导,海南还有尚未公开的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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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9 21: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成立 为海南自贸港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15日消息(记者 周静泊)2020年8月15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改院)与国浩律师事务所共同成立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并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今后,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将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研究与咨询,为自贸港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8月15日,中改院与国浩律师事务所签约,共同成立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图片来源:中改院

      据了解,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为中改院内设机构,主要研究方向为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全局性、战略性、现实性问题等,将充分发挥中改院和国浩律师事务所的综合优势,通过发布研究成果、构建交流平台、举办高端论坛、开展培训宣讲、专项课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等,努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和鲜明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研究和法律咨询的智库平台,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改院院长迟福林教授担任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担任副理事长,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淳担任院长,中改院执行院长苗树彬担任副院长。

      8月15日上午,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揭牌成立。图片来源:中改院

      “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成立当天便马上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与司法体制创新研讨会,这体现了自贸港速度、中改院效率、国浩所风格。”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暨首席执行合伙人、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副理事长、首席研究员吕红兵表示,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将对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的相关课题深入开展研究,积极贡献智慧。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20/08/15/0324025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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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30 18: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研讨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与司法体制创新


      “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与司法体制创新”研讨会现场。新华社记者 严钰景 摄

      新华网海口8月16日电(记者 严钰景)由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主办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与司法体制创新”研讨会8月15日在海口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自由贸易港立法和司法体制以及服务贸易、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进行线上线下交流研讨。

      海南省司法厅 党 委 书 记 李永利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应当是一个特别法、基本法、授权法、框架法和创新法,并从立法层级、立法原则遵循、立法架构和立法体例等方面进行阐释。此外,他还就海南省司法厅探索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推进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等情况作了介绍。

      海南省高级人民 法 院 副 院 长 夏君丽指出,省 高 院 已创立“立、审、执”一体化涉外民商事法庭,以提升法治化的国际司法公信力,优化国际化的司法营商环境,形成便利化的司法调解机制。并且全域布局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构建专职化、多元化、全覆盖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一站式司法征集服务平台并实行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未来,将在推动国际商事法庭与涉外民商事 法 庭 对接方面持续探索。

      中改院院长、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理事长迟福林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法律体系建设是一项具有开创意义的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他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的重要目标是赋予海南充分的改革开放自主权。第一,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应是一部“最高水平开放法”。一是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的通行规则,形成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的法律框架;二是对标世界最新经贸规则,打造我国“重要开放门户”;三是对标具有一流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着力改善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营商环境。第二,要突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母法”和“基本法”的特点,这有利于处理好政策与制度的关系;有利于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有利于处理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第三,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要通过在法律上“一揽子”授权的方式,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建立与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相适应的高效率行政体制;二是重在建立与最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立法与司法体制;三是要在法律执行方面探索创新。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提出,把商事争端解决国际化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在制度设计层面借鉴新加坡模式,尝试推行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并重的理念,相结合解决争端。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建议,自贸港司法保障应坚持立法授权、鼓励创新、宽容谦抑、审慎介入的基本原则,加强五庭一中心的建设,提升司法国际化水平等,实现司法路径创新。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复旦大学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龚柏华和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副秘书长黎逸轩等专家通过网络连线参与研讨。

      据了解,8月15日上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国浩律师事务所共同成立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该院为中改院内设机构,以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全局性、战略性、现实性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

      来自省人 大、省公安厅、省高院等有关部门以及国内研究机构、高校共计20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http://www.hq.xinhuanet.com/news/2020-08/16/c_11263736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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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31 14: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范凯杰当选首任院长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2020年8月25日,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海口召开。海南省人民 政 府 沈丹阳副省长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长王雪林主持会议。范凯杰当选海南国际仲裁院首任院长。



      开幕式上,沈丹阳副 省 长 代表海南省人民 政 府 为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颁发聘书。他指出,组建海南国际仲裁院,是海南省 委 省 政 府 贯彻落实 习 近 平 总 书 记“4.13”重要讲话和 中 央 12号文件精神,着眼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经慎重研究作出的重要改革举措。

      沈丹阳要求,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汇聚了具有高度国际影响力的全球高端人才,国际化程度高,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吸引国际优秀人才的生动缩影,也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宝贵财富。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紧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积极发挥智库职能,谋划好、组织开展好海南仲裁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海南仲裁事业新局面。

      开幕式后,会议逐次进行各项议程,审议通过了《海南国际仲裁院章程》等规章制度和有关争议解决规则,以及海南国际仲裁院2020年财务收支预算报告,决定海南国际仲裁院院长、副院长等有关人事安排。范凯杰当选海南国际仲裁院院长,林宁波为海南国际仲裁院副院长。



      会上,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长王雪林发表致辞。他表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仲裁是法治建设中的一支独特而又重要的力量,是衡量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因素。改制设立海南国际仲裁院,正是海南省 政 府 为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进海南仲裁工作更快更好地与国际先进仲裁制度接轨,站在全省一盘棋的高度,统筹谋划,通盘考虑作出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

      王雪林要求,海南国际仲裁院将积极按照 省 委 省 政 府 决策部署,在理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全院上下凝心聚力,认真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提供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纠纷解决方式的要求,发挥仲裁、调解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不断提升公信力,努力将海南打造成为新时代仲裁改革标杆和国际仲裁高地,更好地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代表全体理事表示,感谢海南省 委 省 政 府 的信任,被聘任为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海南国际仲裁院的改制在全国最彻底、最领先,将引领和推动全国仲裁机构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有利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中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必将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理事会将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科学决策,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在推进仲裁工作中,坚持国际化方向,加强专业化管理,推进正规化和促进现代化建设,为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会上,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会就海南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发展达成共识。海南国际仲裁院致力于仲裁制度改革创新,总结工作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加强仲裁员和仲裁秘书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服务水平,增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仲裁和调解在商事争议解决中独特和重要的作用,为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调解等服务,努力开创海南国际仲裁院工作新局面。

      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海南仲裁事业揭开新篇章、迈向新征程。理事会作为海南国际仲裁院决策机构,将带领海南国际仲裁院着力打造高定位、高标准、高水平的国际一流商事仲裁机构,构建国际商事争端化解新平台。

      省 委 政 法 委、省 委 人才发展局、省 政 府 办公厅、省司法厅、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出席开幕式。新华社、中新社、法治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 ... content_82875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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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02: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运输部:多方面支持海南自贸港港口和航运业发展建设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20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和中国船级社20日于海口召开的“海南自贸港航运发展高峰研讨会”上,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从多个方面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港口和航运业发展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发展。交通运输部将大力支持海南引入大型港口、航运企业等战略投资者,推进实施港口一体化运营管理,并积极支持按照 政 府 引导、市场化原则开展琼州海峡南北两岸港航资源整合;指导广东、海南省合理布局并加快推进琼州海峡客滚运输防台风锚地、待泊锚地建设,推进完善港口相关设施。

      二是创新邮轮、游艇管理政策,推动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交通运输部将积极指导海南省加快三亚邮轮母港的建设,鼓励海南出台优惠政策促进邮轮要素集聚,吸引邮轮产业相关企业在三亚注册。鼓励邮轮企业以东南亚、港澳台等航线为重点,开发运营涉及三亚、海口邮轮港的邮轮航线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邮轮企业开展海南邮轮海上游试点。

      三是推动航运相关财税政策尽快落地。《总体方案》明确了一批支持航运领域发展的财税政策,这些财税政策将有助于吸引航运领域服务企业到海南集聚发展。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这些财税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交通运输行业将主动对接,最大限度地争取用足用好这些有利于海南港航业发展的政策,推动政策尽快落地实施。

      四是推进海南国际航运枢纽建设。交通运输部将加强指导海南建设航运交易所,借鉴上海、大连航交所等的经验,重点发展船舶买卖和租赁交易、邮轮游艇交易;支持指导海南创新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在航运金融和航运保险、海事仲裁、信息咨询等方面走出一条特色之路;支持做优做强洋浦港,吸引更多货物到洋浦港中转,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五是促进内地与海南自贸港间运输、通关便利化。交通运输部将积极配合海关总署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运输工具管理办法,推动合理布局口岸并配备相应的查验能力;支持并指导海南省交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海口新海港综合客运枢纽、琼州海峡危险品车辆滚装运输通道、新海港航道拓宽工程等项目建设,提升通过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是创新港口、航运管理体制机制。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监管制度安排,研究建立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航运管理制度;支持海南利用自贸港政策开展集装箱拆拼箱业务,促进要素资源集聚,服务临港产业升级,推动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

      七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交通运输部已将在海南自贸港注册企业经营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运输业务的审批权下放到海南。目前,海南省正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即可实施;下一步将继续支持海南省开展自由贸易港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制度创新,利用信息技术、社会信用体系等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20/08/20/0324050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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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21: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推动海南自贸港15%个税优惠政策落地


      记者从省新闻办8月27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月26日,省ZF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的标准,推动海南自贸港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

      6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件指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贸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目前,我省通过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政策享受条件、范围界定、执行起始时间等问题达成共识,形成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指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即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以及签订1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对于无法缴纳社保的境外人才,提供1年期以上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即可享受。

      《暂行办法》明确:高端人才的条件,即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紧缺人才的条件,即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目录。该目录由省级人才部门公布并动态调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法定机构的人才。

      据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主要包括五类:一、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和热带高效农业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二、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及法定机构、社会组织聘用人才;三、 符合《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相关标准的外国人才;四、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的港澳台人才;五、海南其他非限制性准入行业领域急需的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暂行方案》还就清单发布程序,以及享受方式、事中事后管理等内容,包括失信惩戒、争端解决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省 委 常 委、秘书长、省 委 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主任孙大海在发布会上作主发布。(记者 李磊)

      来源中国ZF网

http://www.gov.cn/xinwen/2020-08/28/content_55380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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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 14: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VS内地、新加坡和香港税收政策,百万年薪高管一年少缴多少税?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28日消息(记者 汪慧)按照海南自贸港政策,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目前,这一力度空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和享受条件等细节已经落地。这相比现行个税最高45%边际税率来说,优惠力度很大,甚至比香港、新加坡等低税地区更优惠。

      年入超30万元可享受

      经测算,要享受15%的个税优惠政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约31.9万元人民币,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约21万元人民币。

      这其中,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百万年薪高管一年少缴多少税?

      据悉,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最高达45%,经营所得税率最高达35%,而海南实际税负不超过15%。

      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就是按现行税率和法定扣除标准计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除以应纳税所得额得出的百分比。

      跟内地相比:举一个例子,比方说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某一位企业高管,年度的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假如说为100万元人民币,那么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来计算,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全年应纳税款是19.4万元;如果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来计算,那么全年的应纳税额就是80万乘以15%即12万元,那么,实际税赋超过15%的部分,也就是说19.4万减去12万,等于7.4万元。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7.4万元就直接免征了。从这个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假如说一个高管在海南税前收入100万元,他实际上缴纳个税12万元,每年享受减免的是7.4万元,非常可观。

      海南的优惠对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同样适用

      那么跟香港和新加坡对比呢?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目前,香港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17%,新加坡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22%。由于香港个税扣除项目较为复杂,无法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测算,但是从税率可以看出,海南优惠力度大和覆盖范围广的优势是非常明显的。

      目前在国内部分区域实行的针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税优惠政策,范围仅限定于境外人才,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没有限定人才来源地,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同样适用。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5年至2035年以前,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未来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会更加优惠。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20/08/28/0324091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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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3 02: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15%个人所得税的海南自贸港,有多求贤若渴?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其优惠力度之大,享受优惠条件之“宽”,充分体现了海南筑巢引凤、求贤若渴的诚心。

      个税优惠对标香港,先比肩后超越

      以2025年为界,海南自贸港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分两个阶段。2025年之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这一优惠显然是对标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某种程度上可以“碾压”新加坡。

      香港薪俸税(即个人所得税)有两种税率结构,一是2%、7%、12%和17%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二是15%比例税率。一般而言,普通工薪阶层适用第一种方式,高收入阶层则适用简单粗暴的15%。也就是说香港个人所得税综合税负不会超过15%。而新加坡个人所得税则是0-22%的十一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海南自贸港相对于新加坡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势显而易见。

      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合并形成的综合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在吸引高端人才方面,相对于香港和新加坡缺乏竞争力。为了吸引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和上海临港自贸区出台了直接对标香港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和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财政补贴,由地方财政第二年进行返还。而对于境内高端人才,在缺乏制度优惠的情况下,现实中上海、深圳等地往往通过将地方分享的40%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奖励返还,来留住金融等行业的高端人才在上海或深圳踏踏实实地工作。

      与此相比,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优势体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优惠政策不局限于境外,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一视同仁,境内人才可以光明正大地享受15%的个税优惠;第二,优惠的方式是对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将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在个人所得税APP上一键退税,而不需要通过地方ZF进行财政返还。

      2025年之后,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力度更大,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方面,优惠对象不再要求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只要属于人类即可;另一方面,从实际税负不超过15%直接升级为最高边际税率只有15%,且大幅简化税率级次到国际流行的3级。这意味着2025年之后绝大多数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生活的人个人所得税税负将明显低于15%。从税率结构来看,这一税制将超越香港;放在整个世界上来看,除了个别不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或地区,即便是面对以个人所得税低税率著称、实行13%单一比例税率的俄罗斯等国,都具有明显的竞争力。

      享受优惠的条件,对号入座没那么难

      具体到2025年之前的政策,享受优惠要符合两方面条件:一是合适的所得,二是对的人。享受个税优惠的所得是来源于海南自贸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而财产转让、财产租赁、股息红利等资本性所得和偶然所得不在范围之内。这表明海南想要的是在自贸港踏实工作、开展经营的人才,而不是想要赚快钱的投机客。

      至于对的人,则是与在海南自贸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当然,对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外人才不做社保要求。

      所以,接下来的关键问题就是,什么叫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高端人才有两个条件,符合其一即可:要么是经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要么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二个条件简单粗暴,直接拿收入说话就行了,税前收入不低于30万人民币,对所谓的“高端人才”来说,要求并不算高。当然,海南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收入标准实施动态调整。

      紧缺人才的认定则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包括五大类:

      一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和热带高效农业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二是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及法定机构、社会组织聘用人才;

      三是符合《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相关标准的外国人才;

      四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的港澳台人才;

      五是海南其他非限制性准入行业领域急需的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从目录清单来看,紧缺人才的范围相当宽泛,表明了海南对人才渴求的诚意。

      到海南自贸港工作的人才,能省多少税?

      由于2025年前的优惠是对实际税负(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的部分免征,实际税负低于15%的人,即便是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或紧缺人才,也不能实质性地享受优惠。比如,税前收入30万元的高端人才老王,扣除免征额6万元和三险一金49540元(按2020年海南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8348元和三险一金比例22.5%计算),假定没有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为190460元,应纳税额21172元,实际税负11.12%,低于15%,不存在需要免征的问题。

      那收入达到多少能够实质性享受优惠呢?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测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1.9万元,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1万元即可享受超过15%的部分免征退税。而应纳税所得超过31.9万元,意味着税前收入要超过42.9万元(三险一金实际缴费比例的差异会使数据略有出入)。

      以百万年薪的张总为例,税前收入100万元,假定没有免征额和三险一金之外的其他扣除,按照内地个人所得税制度需缴税22.57万元,实际税负25.35%;按照海南自贸港的优惠,实际税负控制到15%,应纳税额13.36万元,可退税9.22万元。收入越高,可退税额越可观,这对高收入的高端人才有强大的吸引力。

      对于海南而言,其税收收入主要依靠增值税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个人所得税收入在各税种中排名第七,地位不高,所以实施大力度优惠对海南财政收入的冲击有限。而事实上,大力度的优惠会吸引相当数量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落户海南,今年4月份以来,已有10万多名各类人才到海南发展。对海南来说,这属于纯粹的“增量”,将有助于提升海南自贸港的财政收入。

      综上,史无前例的15%个人所得税优惠,将使高端紧缺人才和求贤若渴的海南自贸港实现双赢。

      (作者葛玉御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师,经济学博士)

      来源澎湃新闻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896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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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4 02: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信: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在疫情之后可能会进一步暴露


      在金融开放条件下防范金融风险有哪些重点和难点?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逐一解读。

      8月30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主办、CF40资深研究员肖钢牵头负责的《2020·径山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主题为“‘十四五’时期经济金融发展与政策研究”。这也是CF40连续第四年发布《径山报告》。

      王信在报告会上表示,随着金融开放进程的加快,境内外金融风险有叠加共振的可能。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变化下,一些存量风险仍需要进一步化解。

      王信认为,重点领域的风险主要三大方面:一,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在疫情之后可能会进一步暴露;二,地方ZF性债务的风险;三,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在现阶段处理和防范金融风险,王信指出会面临五大矛盾和挑战:

      第一,既要支持三农、小微、民营等薄弱环节,同时也要防止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上升,从而进一步增加中小银行的脆弱性。

      第二,同时要处理风险,又要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加大经济下行的压力。

      第三,在经济金融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通过竞争提质增效非常重要,同时又要防止能力和竞争力不足带来的风险。

      第四,人民币国际化是既定的国策,而且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但是需要统筹协调好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汇率机制的完善。

      第五,涉及到跟数字金融相关的金融科技,既要发挥金融科技促进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又要防止过度的创新,防范金融风险。

      王信建议,应在加快金融改革开放中保持金融稳定。即使是在面临一定金融风险新的形势和挑战下,依然要提出坚定不移加快金融的改革开放,只不过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通过各种政策的措施来保持金融稳定。总的思路是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的框架,从宏观经济和金融的方面稳定大局,加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推进金融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统筹上海金融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完善国际治理,加强国际协调,加快金融市场化、法治化的建设,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在发展中防范风险,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来源澎湃新闻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896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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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4 22: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自由贸易港首个园区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方案发布


      新华社海口9月2日电(记者严钰景)记者从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方案》于9月1日正式发布,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首个园区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方案。方案提出要在医疗卫生“极简审批”改革、特许药械贸易自由便利、外籍人员停留居留便利化、跨境资金流动便利等方面推进制度集成创新改革,实现医疗技术、装备、药品与国际先进水平“三同步”。

      方案发布的具体改革措施有10个部分,共计34条细则,包含创建国内唯一未上市特许药械全流程追溯平台,建立国内唯一未上市创新药械集中存放保税仓,打造国内唯一“全球特药险”创新医药保险支付方式,出台外籍医务人员、患者及陪同人员诊疗入境、停留居留便利化措施,创新医疗和药品二合一机构监管模式,国内首创临床真实世界数据用于药械注册新模式,医护执业注册便捷化,园区内医疗机构实现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共享等一系列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措施。

      据了解,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于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试点发展特许医疗、肿瘤防治、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医美抗衰等国际医疗旅游相关产业,是目前国内唯一的医疗领域对外开放产业园区。截至今年6月,先行区内的进口特许药械品种“首例”已经突破100例,涉及心血管内科、眼科、皮肤科、整形外科、肿瘤科、感染科等多个科室,初步实现国际药械同步使用,可用抗肿瘤新药、罕见病药也达到100种。海南实施自由贸易港政策后,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等优惠政策将进一步提升乐城对国际知名药、械企业和专业人才的吸引力。

http://www.xinhuanet.com/2020-09/02/c_11264439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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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5 15: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昌至香港海底光缆项目有序推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获批


      近日,海口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获工信部批准设置,这意味着海南自贸港国际通信服务能力提升,又迎来一个全新突破。

      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是指国内运营商通信网络与境外运营商通信网络之间的互联节点,主要用于实现双方业务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此次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申报的海口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将用于疏导内地与香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数据专线业务,进一步提高海南自贸港的国际数据通信服务能力。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规划技术部 副总经理 郑惟海:我们相当于修了一条直达香港的数据通道,并且通过香港连接其他的国际海缆。国际出入口局设置之后,对海南未来建设国际通信枢纽,以及信息交互中心都有很大意义。



      海口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项目是海南到香港海底光缆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际海缆项目已完成路由调查许可、环评等环节,进入施工审批阶段。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规划技术部 项目经理 庄强:整个海缆从香港到海南文昌登陆点全程是650公里。整个审批已经进入中后期阶段,整个海缆的施工周期大概是3个月左右。

      来源澎湃新闻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886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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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6 02: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建议制定国家层面个人破产制度


      财联社9月2日讯,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开启了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记者获悉,深圳个人破产制度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望在更多地区逐渐推开。目前,海南自贸港破产条例正加快制定出台,其中在个人破产方面将有相关规定。此外,温州、台州等多地已试点个人债务清理。专家认为,当前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时机已成熟,建议加快制定出台国家层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https://www.cls.cn/detail/57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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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7 10: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部:海南自贸港、雄安新区等地将在教育对外开放领域先行先试


      在今天(9月5日)举行的2020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论坛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刘锦介绍说,随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中国的教育合作伙伴已遍布全球,与188个国家和地区、46个重要国际组织建立了教育合作与交流关系,与54个国家签署了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目前在海外的中国留学生约140万人,我国是全球最大留学生源地国。来华留学方面,中国ZF设立“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助力“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出台来华留学生质量规范和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开展第三方质量认证,打造“留学中国”品牌。来华留学学历生比例逐年提高,从2010年的40.5%提高到2019年的54.6%。

      目前中国在办的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282个。70多个国家将中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球4000多所大学、3万多所中小学、4.5万多所华文学校和培训机构开设了中文课程,中国以外累计学习和使用中文的人数达2亿。

      新形势下,中国致力于深化拓展与世界各国在教育领域的互利合作和交流互鉴,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将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雄安新区在教育对外开放领域先行先试,高质量创新发展,积极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

      将支持国内高校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方面实现政策突破,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将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升级版,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教育政策沟通对接,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秀青年人才来华学习。

      将鼓励更多优秀青年出国留学交流,完善“平安留学”机制,持续关心关爱海外留学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通过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为出国留学受阻的中国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总台央视记者 王善涛 张京)

      来源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20/09/05/0324130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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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8 18: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教育真正迎来大开放大发展时代


      近年来,海南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开放水平,打造我国教育改革试验平台和对外开放窗口。中央层面给予了海南众多优惠政策:

      ★中国境内唯一的教育准入政策: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和职业院校独立办学。

      ★设立国际学校。

      ★允许境外高水平企业独资办学。

      ★鼓励海南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实行部省联合审批。

      ★取消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注册登记后即可开展业务。

      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

      ★高素质、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留学重要目的地

      ★新时代中国教育开放发展的集中展示窗口

      ★海南自贸港建设早期安排、早期收获的重要平台

      意义

      ★带动“学校”开放。境外高水平院校来琼办学,直接吸引国内外的人流、资金流在海南集聚,促进教育服务水平提高。

      ★带动“人”的发展。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的集聚,以及专业知识的传播,为产业发展积蓄人力和智力支撑。

      ★实现“产业”腾飞。各领域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研发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产业发展整体水平的极大提升。

      新概念:留学海南=留学国外。海南探索“后疫情时代”教育开放新模式,承担国外知名大学独立办学(分校、分院均可,可探索单独发放外方文凭),同时开发一些公共课程提供给学校和学生,帮助中国学生实现不出国门的留学。

      重要进展

      在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三亚崖州湾科教城、海口桂林洋教育园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试验区、洋浦经济开发区“一园五区”重点布局,拿出条件最好的资源,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学校。

      ★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正式开工

      中国教育部和海南省共同建设的教育开放集中展示窗口。围绕国际教育,在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招生制度、人事制度、运营管理机制等方面大胆尝试。



      今年8月第一批项目动工,首批入驻高校将于2021年9月正式开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及其外方合作高校英国考文垂大学、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等聚焦以旅游业为引领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落户试验区举办中外合作办学。

      ★三亚崖州湾科教城正式招生

      聚焦深海、热带农业(南繁育种)领域引进知名高校设立研究生院、研究院等,打造产学研用一 体化发展的高等教育集群。



      今年4月教育部单列安排海南引进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739人,其中崖州湾科教城入驻高校招生计划708人。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将于2020年9月正式开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已经落户。投资20多亿元的滨海公共实验平台已于2019年11月开工。

      ★海口江东新区教育园区规划建设积极推进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聚焦江东新区总部基地及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落户海口桂林洋教育园区。



      ★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和职业院校独立办学政策落地

      引进德国高水平应用科技大学独立独资办学,已经签署省校合作办学协议,选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是中国境内第一所境外高校独立办学项目。引进国际知名的瑞士酒店管理职业院校独立办学,正在洽谈推进。



      ★国际学校建设取得新突破

      哈罗公学今年9月正式招生。德威公学、卫斯理安学院附属海南学校已经完成选址,正在开展校园规划设计。威雅公学正在选址。



      ★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正加快推进

      上海交大医学院与爱丁堡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医学院项目,初步选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试验区。还将引进爱丁堡大学糖尿病诊疗中心、医学培训中心等项目,构建医教研产协同发展新模式。



      ★各级各类教育办学质量全面提升

      支持海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聚焦师范、医学教育特色发展。推进职业院校“旺工淡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引进工程,引进落地和洽谈的基础教育优质资源项目达100个,已经开学招生43所,人大附中、北大附中、清华附中、北师大附属学校等一大批优质学校落地招生。





      合作方向

      ★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和职业院校独立办学:

      优先引进全球排名前100名或进入世界ESI排名前1‰学科的理工农医类高水平高校,以及行业排名世界前列的知名职业院校;

      其学科专业须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中外合作办学:

      优先引进国内重点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世界前100名高校) 举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在海南举办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包括与海南省属高校开 展中外合作办学。

      ★国际学校:

      优先引进世界知名国际学校在海南办学;

      鼓励国外知名教育机构与海南省普通高中联合办学。

      ★教育机构:

      鼓励国际教育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国际大型教育类企业在海南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研究中心或分支机构等。

      来源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20/09/06/0324136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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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9 13: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跨区域集中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 法 庭


      海南日报记者 金昌波 通讯员 方茜

      “在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结合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和最高法国际商事 法 庭 规则精神,在审查中国贸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移送的美国企业与博鳌某医院仲裁行为保全案中,开创性地支持行为保全申请,被美国地方法院裁判引用……”

      9月1日,在最高人民 法 院 召开的全国高级 法 院 院长座谈会上,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 法 院 负责人通过视频连线,介绍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经验做法,获得与会人员的点赞。

      据悉,海南涉外民商事 法 庭 是我国第一个“立、审、执”一体化、跨区域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 法 庭。自去年9月正式挂牌设立以来,海南涉外民商事 法 庭 共审理案件1001件,涉及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案件涵盖债权转让、技术合同纠纷、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承认与执行外国 法 院 民商事判决等领域。

      这些案件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投资者到涉外民商事法庭解决纠纷的意愿。在近日省 委、省 政 府 举行的第一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评选表彰中,省高院申报的创设“立、审、执”一体化涉外民商事 法 庭 荣获二等奖。

      建立“立审执一体化”机制

      案件审理周期大幅缩短


      何为“立、审、执”一体化?就是指独立完成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

      “海南涉外民商事 法 庭 按照法院的雏形设立,具有独立编制和办公场所,采用‘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模式,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法 庭 可独立完成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省高 院副院长张玉萍介绍,在职能设置上,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独具涉外审判“四专门”特色,即专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专门负责与海南境内外法院审判机构对接,专门与海南涉外办事机构企业对接,拥有专门的国际化审判团队,“‘四专门’的职责履行,统一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裁判尺度,实现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升。”

      近一年来,为确保“立审执一体化”机制落地运行,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先后制定了域外法案件裁判指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方案等多个创新制度,并探索实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建立立案、审理、执行内部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9月3日,海南日报记者来到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 法 庭 采访时看到,法庭设有诉讼服务中心、互联网 法 庭 调解室、在线纠纷调解区、同声传译室等多个场所,配备自助立案机、案件查询机、诉讼风险评估仪、同声传译机、ODR平台等智能化设备。

      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 法 庭 庭长苏志辉介绍,当事人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只需将身份证放在指定区域识别,即可自助选择立案、查询、阅卷等功能,并在相应的自助终端上完成网上跨域自助立案、案件流程节点查询、案件阅卷、诉讼风险评估、观看庭审直播等事项。

      “除了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智能、便捷的诉讼服务,创新建立‘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机制还带来了办案效率的提高。”苏志辉告诉海南日报记者,以往,涉外民商事案件受到跨国或者跨境因素的影响,案件送达期限、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期限较长,审理周期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实行‘立审执一体化’后,除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至57天,大幅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

      衔接国际商事仲裁、调解机构

      提供便利化司法调解服务


      “立审执一体化”不仅加强了涉外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集中性,也有效利用了仲裁司法审查集中管辖的优势,使多元解纷与诉裁对接的工作相结合,形成将诉讼、调解、仲裁等多元解纷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天然优势,助力我省建立“一站式”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今年6月初,从事海南至香港公路货物运输业务的中外合资企业海南某运输公司,因与香港居民罗某就挂靠经营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 法 庭。

      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 法 庭 收到案件材料后,经过仔细研究,认为本案存在调解可能性,遂启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进行案件分流。6月9日,受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谢盛辉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好上线时间,登录ODR平台,组织分处海口、香港的双方当事人开展远程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线签订调解协议。

      据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提供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多种非诉讼解决机制。ODR 平台正是海南法院开发的全国首个专门针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在线调解平台,目前已获得国家版权认证。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我们与香港和解中心、澳门和解中心、中国贸仲、深圳国际仲裁院等10多家国际国内知名仲裁、调解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引入第三方专家调解员,大力打造多元解纷衔接机制与ODR在线调解平台。”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副庭长王好告诉海南日报记者,该法庭坚持制度创新,建立调解前置、诉前调解免除案件受理费等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与此同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 法 庭 积极推进在我省7个市县设立巡回审判点,并积极筹建涉外旅游巡回法庭。目前,该涉外民商事 法 庭 已在三亚大东海旅游景点设置诉讼服务点。

      “在高科技企业集中的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我们也设立了诉讼服务点,及时帮企业化解涉诉纠纷,受到涉外企业赞许。”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 法 庭 庭长马雪涛表示。

       (本报海口9月6日讯)

      来源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20/09/07/0324136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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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0 02: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贸仲委海南仲裁中心、中国海仲委海南仲裁中心揭牌


      海南日报海口9月8日讯 (记者良子 周晓梦 通讯员王欣 童勇)9月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中心揭牌仪式暨“争议解决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研讨会在海口举行。

      海南省 委 常 委、政 法 委 书 记 刘星泰,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分别代表各自的海南仲裁中心与海南省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协议。揭牌仪式后,还举行了“争议解决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研讨会。

      会议指出,建设海南自贸港,迫切需要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完善诉讼、仲裁、调解相衔接、相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国际主要自由贸易港通行做法,也是提升投资者信心和自由贸易港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此次贸仲委、海仲委在海南设立仲裁中心,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自贸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国际纠纷,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希望两家仲裁中心履行常设商事仲裁和海事仲裁机构职能,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努力为海南自贸港广大商事主体开展对外合作,提供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国际化争议解决服务,共同为打造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20/09/09/0324147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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