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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23: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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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 编制第一 二次城市总体规划
1953年的今天,潭株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省政府交际处召开,会议确定株洲在1954年一季度以前完成总体规划。
规划的原则是:①以学苏联先进经验为主;②以现有几个工厂分布的范围为主,进行新市 区的规划设计,在发展上与新市中心区的选定,不应受110市区的限制;③应充分考虑水、陆、 空交通发展情况;④工厂向外、住宅向内的向心发展原则应该掌握。
1955年6月,在国家计委、建委的主持下,召开中央有关部门会议,组成中国专家和苏联专 家联合工作组,到株洲市进行实地勘察。在苏联专家的具体指导下,经过省市研究,制定了株 洲市初步规划方案。城市性质和规模:由几个工人村组成的小城市,城市人口近期(1960年)6万 人,远期10万人;用地面积22平方公里。此方案于1955年10月经国家建委审查批准执行。
第一次规划是处在边规划、边选厂,甚至先选厂、后规划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偏重现实 性,缺乏科学的预见性,特别是对株洲市作为国家重点建设城市的地位以及铁路枢纽、地质条 件对工业项目的吸引作用估计不足,因而随着大工业项目的陆续增加和地方工业的蓬勃发展, 城市规划规模很快被突破,造成原来确定的某些工业企业布局不够合理,城市腹地中,生产性 用地比较偏高,“三废”污染严重,环境质量下降。为此,市人民委员会从l958年起,对城市 规划即着手进行修改,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掌握不住,屡修屡改,无法定案。1962年,市人 民委员会遵照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根据50年代所形成的城市经济基础 ,再次修订了总体规划。城市规模:人口发展近期(1969年)24.48万人,远期(1982年)33.97 万人。用地约40平方公里。用地布局:组团式结构。工业分为清水塘、白马垅、董家圾、白石 港、田心、晏家湾、宋家桥7片,河西为永久性蔬菜基地。各区之间又自成体系,按照有利于生 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就近布置生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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