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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9 1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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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10月27日消息: “十四五”期间,国家fgw将进一步细化城轨审批条件,不受理不具备条件的城市和一般地级市的首轮建设规划;同时规定开通运营三年后客流不达标的,不能上报新一轮建设规划。这预示着,未来城轨审批或将进一步趋严。中国城轨行业人士近日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上述信息。
上述人士还透露,国家fgw希望借此规定督促各地方可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市轨道交通,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对于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上述人士称, 原则上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直接工程投资,也就是工程费用和车辆购置费,不得超过1亿元/公里,初期客流强度不得低于0.1万人次/公里•日。对不满足条件的项目,要反复论证,才能开展审批程序,相关情况要提前报国家fgw。
其他一些债务规定,我苏肯定没问题的。52号文规定客流强度地铁0.7,轻轨0.4,目前三号线大概0.4左右,五号线0.24左右,不知道客流情况会不会影响后续上报。
在主页看到了别的城市版的地铁批复相关内容。不知道咱们庄是不是达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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