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8-2 12: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珠海中南加华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于2016年4月11日依法取得了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西湖片区金山大道北侧、迎河西路东侧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经查,你司取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后,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根据《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你司涉嫌闲置土地。
现我分局对你司涉嫌闲置土地事宜开展调查,请你司认真配合,并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分局提供上述国有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逾期不提供的,我分局将以本分局的调查结果作为认定闲置土地的事实证据。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洁民 联系电话:0756-7263178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湾分局
2018年7月4日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