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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00: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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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9号公告P(2015)049号地块挂牌文件补充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及挂牌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武汉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武告字2015年9号)P(2015)049号地块挂牌文件作如下调整:
一、《竞买须知》第四条调整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活动。申请人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也可联合申请参加竞买。
二、《竞买须知》第五条调整为:
本挂牌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亿壹仟叁佰万元整(小写¥31300万元),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缴纳,也可以美元缴纳,以美元缴纳的保证金具体金额应不低于保证金到账当天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中间价折算值,若国家汇率政策发生变化,按变化后的汇率执行。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在2015年6月29日17时整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人民币开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市民之家支行,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账号:200770481410013005;美元开户行:WUHAN RURAL COMMERCIAL BANK,收款账户名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收款行地址:WUYIN BLDG ROOM 317 NO.618 JIANSHE AVENUE WUHAN CHINA, 账号:200770481410039),以到账时间为准;联合申请参加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可由联合申请的一方缴纳,也可由多方共同缴纳,具体缴纳方式须在联合竞买协议中明确。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抵作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由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在挂牌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按原路径、原币种退还,所退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三、《竞买须知》第七条第(三)款后增加以下内容:
(四)联合申请的,各方均应按照本条(一)、(二)、(三)款要求分别提交除竞买申请书以外的相应文件,并同时提交其它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协议须明确联合申请各方的权利、义务,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委托事项、委托权限,以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联合申请的一方缴纳或多方共同缴纳);
3、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
四、《地块现状与其它说明》其它说明第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第四条、《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样本)》第五条第二款均调整为:
该项目的商业部分不低于75%的面积需整体运营,土地竞得人(乙方)不得对整体经营的商业部分分割转让。
五、对《供地专用附图》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原挂牌文件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内容为准。
附件:调整后的《供地专用附图》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5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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