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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4 18: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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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7# civis521
房屋产权期内就是个人私产,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剥夺。所谓棚改的“徐州模式”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层层盘剥,拆迁户根本很难得到应有的补偿。清高?捍卫私产都叫清高,岂不是笑话?今天私产被侵犯的不是你,若有一天你的私产遭到了侵犯,到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还要饱受某些人的指责,你又做何感想呢?以暴制暴?更是个笑话,市中心的老住户大多上了年纪,他们暴从何来?倒是强拆者理所当然。。。城建?不过是个幌子,所以,我倒是真想看看,现在拆迁了,金鹰的塔楼何时能建出来?如果金鹰真是有心,徐州就不会是今天连个超过130的楼都没有的窘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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