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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14: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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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给排水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22 浏览量: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给排水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位于长沙市城市南北向发展轴,为轨道交通网南北向的核心线路,与2号线形成线网的“十字”型核心骨架,是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中最重要的线路之一。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至尚双塘站,线路全长约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20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换乘站8座。设计列车行车最高速度为80km/h,初、近、远期均采用B型六辆编组,采用DC1500V接触网供电。在汽车北站、铁道学院附近分别设置主变电站一座。控制中心设于杜花路站附近,与2号线合用。在线路南段设尚双塘车辆段,出入段线于尚双塘站南端接轨引出,在五一广场站东北向限设1、2号线联络线。线路平面曲线最小半径区间正线为350m,辅助线为200m,线路纵断面最大坡度区间正线29‰,辅助线为4‰。
1、工程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给排水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
2、项目预算:约15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4、维保时间:计划维保时间为两年(实际维保时间以承包人接到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并正式进场维保开始计算)。
5、招标范围:包含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尚塘车辆段、正线车站、主变电所及区间的通风空调(含空气净化机)、给排水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包括日常巡检、周检、半月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故障修、仪器仪表检测、水质检测、临时任务、风管清洗。
6、维修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7、维修地点:招标人指定维修地点。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一个(含)以上入围工程业绩;
3、本项目入围工程业绩指:2012年以来已完成的单项金额为50万元/年或以上的通风空调、给排水设备维护业绩。入围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工作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投标人的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8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4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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