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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18: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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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网挂方式一体出让上述三宗地,出让总面积175000.15㎡(合262.4989亩),出让起始价合计7377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1405元/㎡),增价幅度2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起始价的30%,为22132.5万元。 地块四可出让面积57104.77㎡(合85.6571亩),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服(商服5.5%),出让起始价按295万元/亩(楼面地价1475元/㎡)确定为25269万元。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9年7月9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地块五可出让面积63096.18㎡(合94.6443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兼容住宅(住宅不高于25%),出让起始价按245万元/亩(楼面地价1225元/㎡)确定为23188万元。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9年7月9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地块六可出让面积54799.2㎡(合82.1988亩),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服(商服7%),出让起始价按 308万元/亩(楼面地价1540元/㎡)确定为25318万元。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9年7月9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2.项目地块建设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该项目三宗地块整体挂牌出让,竞买人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整体建设。 (3)项目地块五内必须建设室内大型综合商业广场,且该大型商业广场具备时尚购物、社交、家庭消费、亲子娱乐、生活服务等业态功能(不得建成建材市场、家居市场或综合批发市场) (4)该大型综合商业广场商业整体经营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需符合规划条件对绿色建筑的要求,且必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 (5)项目开发商在竞得项目地块后,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0个月内建成大型综合商业广场并满铺开业。 3.宗地网挂出让时竞买人须同时符合土地招商公告要求。(详情请见2019年12月11日株洲日报B4版《土地招商公告》(株云龙招[201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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