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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4 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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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冀0105破1号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公开遴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原始链接2022-08-24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关联企业: 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2022)冀0105破1号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公开遴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公开遴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公告 (2022)汇特破管字第004号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根据张胜利等人的申请,于2022年8月1日作出(2022)冀0105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清真寺街拆迁改造项目(汇特·都泰广场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重整工作推进组(清算组)为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重整程序,需要遴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经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4日经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201,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文清,注册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待资质证颁发后方可经营)。 汇特公司所建项目有:汇特·都泰广场项目。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优先考虑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应与本公告中的工作相对应。 2、报名单位与汇特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机构具有相应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人员。 三、工作范围和要求 1、出具详细的项目管理方案; 2、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设计审查、成本控制、证照办理、施工质量及进度管理、全面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时间期限:机构被选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3、机构派驻的项目管理团队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0年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经验、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具备相应建筑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 4、按管理人要求完成其他所需服务工作。 四、承诺事项 1.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3.一旦被选定为汇特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在3日内派驻工作人员进场工作,进行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单位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三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单位简介、拟派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简历、工作方案、项目报价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报名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3.出具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承诺函; 4.项目计划书或陈述书(包括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报价根据项目情况以总价方式提出); 以上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直接送达管理人的联系人。 六、特别说明 1.本选聘公告管理人已经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许可并备案,管理人依法履职并接受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监督和建议; 2.因本项目为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中的项目,遂本项目的委托人及费用支付主体为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该费用将作为共益债务,根据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由管理人安排支付的具体时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选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2年 8月29日下午5:00止。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永泰街51号万佳商务楼4号门三楼。 3.联系人:敦律师,电话:18633080242。 八、选取方式 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在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主要根据报价、工作方案等方面的条件确定候选单位。然后管理人与候选单位就专项项目管理事项及要求、工作报酬进行磋商,首先磋商一致的候选单位确定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九、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311-66879636 石家庄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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