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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18: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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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显示,上述项目建设单位均为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均为中国海洋大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市民如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来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和看法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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