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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5 09: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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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企业,可独立或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T201-0077、T201-0075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城市综合体开发经验,2012年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T201-0078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企业,2013年6月24日市值不低于400亿元港币;
2.竞买人2012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须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与不少于3家境外的世界500强金融机构或其控股的一级子公司签署入驻该项目的合作意向(世界500强以《福布斯(Forbes)》或《财富(FORTUNE)》2012年公布的数据为准,涉及金融产业的均可认定为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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