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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2: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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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污染严重,其实,景观照明与市政的灯光系统要有所区别,所谓景观照明,当然前提是符合景观性的原则,我在想,既然led那么节能,而许多人都呼吁要馁透,那规划局的是不是应该顺应民意启动在大楼内部安置led的景观系统工程呢?
还有,灯光太泛,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侵权吧,谁让你的灯光泛滥勿扰我的双眼?
其实,我觉得,有些道路,可以通过,一些柔光打在路上,够用就好,光源可以通过绿地系统来遮盖,这样可以省去许多建设费用,而且可以使城市看起来更加简洁,舒适,相反地,过多的投资反而是一种浪费,而这些又存在着利益问题,我想在市政方面,应该有备选方案,那些不商讨直接上马的,除了一些用屁股思考的领导,其余的多是些利益集团在瓜分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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