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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 12: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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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桥梁桩基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同时具备一项桩径2.2m及以上的桥梁桩基工程施工业绩,可以包含在一份合同中,以上业绩要求为已履行完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业绩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需附合同业绩中证明工期起止页,或者显示已经完工的项目交竣工文件等佐证材料;以及证明桩径2.2m及以上的桩基佐证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 开标日前被集团分子公司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或被国家行政机关列为失信单位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法定代表人视同为公司员工无需社保证明),投标时提交项目负责人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
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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