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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6 12: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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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 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这意味着河南省向郑州、洛阳下放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将于法有据、有序推进。 9月21日,《决定(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23日下午,常委会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落实省委要求,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十分必要的。审议中没有提出大的修改意见。 记者注意到,《决定(草案)》共9条,明确了向郑州、洛阳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方式、适用范围等。其中提到,省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决定的精神,研究制定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明确具体权力事项、放权形式、后续管理等,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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