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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9 18: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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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文化设施、其他商服用地
1、JB04-01-17地块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含幼儿园,含社区、物业等为居住配套的设施)不超过67000平方米。
2、地块内不允许建造接待国(境)外人员的宾馆。
3、JB04-01-17地块内除40%商务办公用房可销售外,其他商服、文化设施等非住宅用房须全部自持,自项目竣工验收后首次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如有违约,竞得单位应按自持部分土地成交价格的20%支付违约金。
4、JB04-01-16地块土地面积为2152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其地面公园绿地和地块内需修缮、重建的残存保留建筑,由竞得单位按规划要求出资建设,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指定的单位。
5、JB04-01-17地块内须按规划条件要求由竞得单位配建6班幼儿园、雨水泵站及公共厕所各一处,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其中幼儿园装修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00元执行,装修资金由竞得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按装修标准缴付给江北区财政局。JB04-01-17地块内体育设施按宁波市有关文件要求由竞得单位配建,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JB04-01-17地块内需修缮、重建的残存保留建筑产权归竞得单位所有。
6、JB04-01-21地块土地面积为10814平方米,土地用途公园与绿地、文化设施用地,其地面公园绿地和地块内新建的1500平方米以内的建筑,由竞得单位按规划要求出资建设,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指定的单位。
7、该地块人防设施设置、新型建筑工业化等相关规划建设要求,按照【甬人防办通〔2018〕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地下空间若涉及经营性用途,应按照《宁波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99号)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按照《关于落实省**空间换地政策鼓励开发地下空间的通知》(甬土资发【2014】121号)规定执行。
9、竞配的人才安居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指定部门,竞得人应在设计阶段与接收部门协商确定套型面积,在建成移交时通过抽签决定相应的楼层,车位等基础配置与其他住宅一致,移交实际面积有误差的按均价多退少补。
10、非江北区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江北区注册企业法人。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控制文本,并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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