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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7 16: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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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综合防灾规划
1、消防规划
规划设置小型普通消防站1处,用地面积5600平方米,编配10人的专职消防队伍,选址在红光村北侧。
2防洪排涝规划:
(1)防洪标准:规划灵江、永宁江达到50年一遇,其他支流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2)排涝标准:规划居民点、镇区达到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受淹,农业生产区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农作物不成涝。
3、防震规划: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和人防工程等地下设施,作为人员避震疏散通道。按人均2平方米标准设置疏散场地。
十四、规划实施措施
加强规划宣传,抓紧后续规划深化工作。
合理利用土地,实现供需平衡。
加强计划及监督考评机制。
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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