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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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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pd2008 于 2016-9-2 19:17 编辑
讲道理,国家级新区的命名有以下几类:(1)国家级新区本身就是市辖区,直接以市辖区直接命名,如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2)以城市命名,如甘肃兰州新区、广东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福建福州新区、哈尔滨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福建福州新区;(3)以承载的区域命名,如大连金普新区(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南部,范围包括大连市金州区全部行政区域和普兰店市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299平方公里。);(4)以当地最鲜明的历史或地理坐标命名,如四川天府新区、湖南湘江新区、江西赣江新区、南京江北新区、折叠云南滇中新区
按照合肥申请的国家级新区的范围,包括包河区(含滨湖)、高新区、新站区和肥西的部分区域,命名为合肥国家级滨湖新区显然明显不恰当:(1)滨湖只是包河区的一部分、用合肥滨湖新区来概括现在国家级新区的范围显然是无法概括,这是最重要的原因;(2)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新申请的国家级新区和现在的功能区重名,容易让开发商钻上空子,利用信息不对称疯狂炒作滨湖房价;(3)滨湖本身非行政区,离开安徽甚至离开合肥都毫无知名度,这个名字不能提高合肥名气;(4)对于高新区、经济区等不公平,本来是核心承载区,结果名气让人家占了。
本来安徽就是一个贫穷的省份,对于国家政策应最大限度的带上更多的城市,比如参照江西、湖南、云南等安徽申请国家级皖江新区(包括合肥、芜湖、安庆、马鞍山等城市的高新区、经开区等),这是最优的选择,这样才能体现省会城市的担当,就是以合肥单独申请,也不应该带上滨湖,应该是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等,命名为安徽合肥新区、或者包括高新区、肥西的部分区域、小庙、高刘、新桥机场、南岗,命名为合肥蜀山西部新区、或者合肥蜀西新区(参照大连)。
综上所述,合肥的滨湖国家级新区就是在炒作房地产,所以合肥市政府根本不急,毕竟预期比靴子落地更能炒作滨湖的房价,不然你真的以为合肥在全国就如此不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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